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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期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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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期辭?

我進這??公司?]有?合同,只是口頭說?用期???3月,我上了一??多月后,我覺得這里不好,提出辭?,現我辭?有4天了,今天我???理,她說等招了人才可以,可是我??了??招聘的文?T她說?]有叫她招我這???位的我??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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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评回答
  • 2006-05-09 17:25:45
      你没有和你公司签合同,所以结合你所说的你们之间应该是事实劳动关系。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三、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符合第一条规定的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终止劳动关系,但对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劳动者,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订立。
       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所以你和单位属于协商不一致,可以随时终止合同辞职走人 当然《劳动法》适用于调整这个关系。依据《劳动法》第3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所以在试用期内你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公司无权不让你走。而且你走还有一个理由,他没有按月发给你工资。依据《劳动法》第50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当然即使没有这条,你凭《劳动法》第32条就足够了。
       如果公司拒绝给你工資,依据《劳动法》第七十九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 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当事人一方可以直接向劳 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八十二条: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 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
      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所以你必须在在争议之日60日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 单位给你工作时间内的全额工资报酬外,并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

    q***

    2006-05-09 17:25:45

其他答案

    2006-05-19 10:41:15
  •     我们理智一点对待好不好?不要听人家乱说。法律法规估计你在上面也看了不少了,我们说些实际的,好吧?
        首先,因为你们没有签订合同,那,你说的试用期三个月,就没有书面依据,如果单位不承认,那你就不能为试用期的主张举证。如果到时候各说各的,你说是试用期,但他说是发生了事实劳动关系,估计仲裁员会采信“事实劳动关系”这个主张。那么,你要是想辞职的话,就要按劳动法规定,提前30天了。当然,如果单位肯承认是试用期的话,就好办了,你可以随时离职,就怕单位没有这么老实。
        其次,如果你想马上走的话,单位也只能够按你旷工,自动离职这样来处理你,如果单位要扣你什么工资的话,就必须拿出书面依据,否则,单位没有权利克扣你的劳动报酬。
    

    z***

    2006-05-19 10:41:15

  • 2006-05-11 16:02:39
  • 到劳动局去, 把这个情况反映一下,如果 没有回应,请记录劳动局经办人员姓名,然后到更高级的省劳动厅反映  ,并且同时把那个玩忽职守的家伙 名单送上,让这个吃人民饭不为人民办事的家伙下岗!!

    贼***

    2006-05-11 16:02:39

  • 2006-05-09 16:14:33
  •   《劳动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在试用期内你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况且单位又没有和你签订劳动合同,你完全可以随时要求单位支付你的工资然后走人,如果单位不支付你工资的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a***

    2006-05-09 16:14:33

  • 2006-05-09 15:17:33
  • 申请劳动仲裁吧!

    牛***

    2006-05-09 15:17:33

  • 2006-05-09 15:05:05
  •    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录用后,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试用期企业须有理由退工,员工可无理由走人。《劳动法》规定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必须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时,才能辞退。而员工只要“通知”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无须提供任何理由。
      所以你可以随时走人,同时要求单位支付还没有给予报酬的工资.如果单位不支付工资的,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申请仲裁.

    神***

    2006-05-09 15:05:05

  • 2006-05-09 14:48:50
  • 按照劳动法规定,你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通知单位解除合同,单位应当向你支付未付的工资。
    单位不肯付工资,你可以在争议之日60日内申请劳动仲裁。

    5***

    2006-05-09 14:48:50

  • 2006-05-09 14:12:33
  • 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有权力解除劳动合同的,你的行为是合法的
    

    s***

    2006-05-09 14:12:33

  • 2006-05-09 08:44:56
  • 你随时可以要求解除事实劳动关系
    此外,单位约定的试用期是无效的,如果你所得到的工资低于单位同岗位的平均水平,可要求单位补足.

    南***

    2006-05-09 08:4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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