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可以和银行商量!
这个可以和银行商量!收起
可以交纳但要看你先在就职的单位会不会给你申请公积金了,现在有些但为给员工上4险就不错了,还有就是如果你有公积金帐户可以问问现在单位给你上不上,自己好象不可以交纳的.
退保取现金应该不可以,我们这里就是。之前的公司给我买了住房公积金,后来离职了,就回公司办理了公积金专用存折,等到有新单位接收再继续累积下去,公积金帐号是不变的,如果在退休前仍没有使用,会将钱退给你(当然如果你需要买房或装修——这个都必须是以自己的名义的,就可以申请使用公积金)。 公积金的规定,每个地方都会不同,建议你还是查询一下当地的公积金管理局吧。
提取公积金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没有这样的规定,提取公积金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肯定能够啊 不然公积金还有什么用,就是用来冲住房按揭的
1、购房时候可以申请利率比较低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4.41%,商业贷款为5.51%-6.12%) 2、购房、装修之后可以将公积金提取; 3、是住房货币化分配的形式,也是一种福利(单位和员工各交纳一半),到退休年龄可以一次性提取全部余额作为养老金的补充
以前属于强制性的,现在好象不是了,新进的员工好多都没有的
要根据你的收入才能做出比较适合你的还款方案,一般贷款人的月还款额不宜超过收入的50%,公积金贷款在还贷期间是可以提取的,贷款还清了就不能再提取了,如果再想提的话有以下几种情况可以: (1)等到你退休的时候才能把账户里面的钱提出来。 (2)与单位解劳动关系,且户口已迁出本市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租住公有住房且房租超出家庭月收入30%的
要和开发商好好协商,因为即使开发商有理也不愿意打官司,可以和开发商推迟交房的违约互相折抵一下,即使缴纳违约金其实也并不多,你可以表态在法庭上面见面,你就说有媒体参加,吓唬他们就可以。
给你一个电话,上海的贷款公司的,你可以打电话咨询一下 021-51163630
我们在单位管理住房公积金的同志那可以查到,不妨去问问(因为每年7月份,住房管理中心结算一次,住房公积金的基数也相应进行调整,到时单位会有对帐单的。)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的额度 1.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可提取本人个人帐户内的余额.其中未申请住房贷款的,帐户余额可截至签订购、建房合同的当月; 本人个人帐户余额超过实际购、建房支出总额的,按实际支出数提取. 2.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每年7月份,住房管理中心结算一次),每次提取的帐户余额不超过当期还本付息额.其中贷款结清时,帐户余额截至贷款结清的当月;贷款结清后不再提取. 3.职工租赁住房自住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帐户余额不超过当期实际房租支出的70%. 4.职工本人帐户余额不足上述提取限额的,其配偶、父母、子女可在限额内按规定申请提取各自的住房公积金.职工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上述限额.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的证明材料 1、购买自住住房应提供的证明材料:购买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的,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屋转让合同及契税完税凭证;购买公有住房的,提供公有住房出售协议及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 2、偿还产权自有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合同、借款担保合同和银行出具的还款凭证或贷款结清凭证. 三. 住房公积金提取方式以职工签收银行定期存单的方式提取. 1.以职工签收银行定期存单的方式提取 2.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转帐支票,将职工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支付给售房单位.
13万,30年,每月须付738.79元.不可能是600元.等额分期付款,最后一个月是0.
算了,接触过这个的都知道这只是糊弄业主的东西.无非就是拉几根线,装几个监视器,弄个网络就叫智能化.太假了. 看看国外的智能化住宅,那才叫智能化,国内的最多称的上是网络化. 如果真看重这个,还不如去看看环境,毕竟舒适才是最重要的.
权属证明指开发商的大证,转移是指转移给你的时间,其实你在合同中约定的旧被认为是你认可的,约定大于法定,比较麻烦了
没有,他们是严格按照政策办事的,说实话像这样的开发商现在还真不多了。 相关规范规定,房屋销售面积与办理产权时的面积的误差应控制在正负3%范围内,他们的销售面积是133.52平方,也就是误差不能超过4平方,在129.52至137.52平方内的误差你们双方实行多退少补,超过这个范围的如果多了开发商不能收你钱,少了的要按合同价双倍返还你钱。 你买的房子最后经过政府面积测绘部门测量是142平方,你补了4个平方的钱,剩下来的4.48平方属于超出误差范围的,所以就没有收你钱了。
1.想的太复杂了。 2.不用管开发商因何原因不交易,关键在“房屋购买定单”的内容,是否有法律效力. 3.如果生效,那开发商要赔偿你双倍的定金。 4.由于未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这种行为不构成欺诈,不可能索赔更多。(开发商不会蠢到再和你签合同) 5.建议拿“房屋购买定单”咨询当地律师。
事情不是绝对的,我知道在北京鑫尊地产和中原地产就真正的不吃差价,你可以和业主随便聊,你可以上网查询一下的,并且现在房价居高不是没套房子都可以吃到差价的,一般在您看房时最好可以看到真正的房主。不过您还是擦亮眼睛,听业内人士说有一家大型中介公司一套房屋吃吃了10万,业主知道后都傻了,但是没做任何表态,认可了。
期房就是从你买房子到你入住到你的房子之间存在一定的时期的买房形式,叫做期房, 期房可以付全款,可以做按揭!
没有办法,只有想来办法将买房的钱和装修的钱要回来了。
看你情况你买的是期房 期房只要合同登记过就是有法律效力的,没关系放心 房产证在交付后90天内办理完毕
要通过房产交易市场进行交易,并重新进行产权变更过户.否则不受法律保护.
如果开发商能够拿出房管局颁发的格式合同书就说明楼房是合法开发、手续齐全的,应该注意1、自己必须把合同中的业主的名字署名考虑好,以后很难更改;2、价格和开发商协商好,付款方式、付款日期、是否按揭都要确定;3、楼号选择好(今后无法更换);4、面积以及测量后误差的处理条款选择好;5、交房日期以及延期等违约责任确定,今后办理产权的期限;6、装修标准要确定,比如墙面、屋面、地板、门窗等,可以用补充协议的形式;7、配套的项目以及完成的日期。 最后双方签字盖章后务必复印留底!!!然后择日双方共同到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备案合同才生效(合同上面有该条款)。
在签合同时注意以下几点: 1、开发商的开发经营资格必须合法。就是开发商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规定的业务范围进行开发的; 2、开发建设的手续必须合法。开发项目必须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3、经营行为合法。现房销售除上述条件外必须经过验收合格,项目道路、给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和绿化等配套建设已经完成或者已经确定完成日期,落实了拆迁安置,落实了物业管理,并且按规定向房地产管理部门验核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期房预售除上述条件外还必须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4、在签订合同时,一是要选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该合同文本内容比较全,并且规范;二是注意把开发商承诺的内容写进合同。 5、如果你买的是住宅,在交房时,要向开发商索取《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住宅质量保证书》。
在签合同时注意以下几点: 1、开发商的开发经营资格必须合法。就是开发商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规定的业务范围进行开发的; 2、开发建设的手续必须合法。开发项目必须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3、经营行为合法。现房销售除上述条件外必须经过验收合格,项目道路、给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和绿化等配套建设已经完成或者已经确定完成日期,落实了拆迁安置,落实了物业管理,并且按规定向房地产管理部门验核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期房预售除上述条件外还必须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4、在签订合同时,一是要选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该合同文本内容比较全,并且规范;二是注意把开发商承诺的内容写进合同。 5、如果你买的是住宅,在交房时,要向开发商索取《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住宅质量保证书》。 办房地产权证时应该注意: 产权产权面积和合同面积是否相同,如果不同,可以根据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处理,另外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后,还要办《土地使用权证》。相关费用注意除了楼上那位说的外,还有交易费和测量费,是应该开发商出的,但是开发商经常利用购买人不熟悉法规,转嫁给购买人。
1、明确商品房的合法性。2、销售方式。3、商品房状况,包括栋号、房号、面积、套型等。4、计价方式。5、价格。6、付款方式。7、质量标准。8、交付方式。9、物业管理。10、售后服务,包括《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的内容。11、违约责任。12、补充条款。
你尽量找原房主要出当时有没有购房发票,或合同之类的东西,从而来保证你的利益.
各个地方都不一样的,有的时交易中心(上海。。。。)有的就是楼上所说的 过户山下家交的钱都不一样下家最大的一笔是契税,上家最大的一笔是(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 山下家一起交的有合同印花税也比较多 其他工本费手续费就很少了 对了如果通过中介的话中介费也很高
楼上的回答未免偏颇,应以合同的实际履行为准。 我们都知道,在购房支付定金、签定合同,到最后付清全部房款,一般有一个比较长的过程。通常,以实际收房并付清所有房款之日作为合同履行完毕的时点。也就是说,以这个时点与婚姻登记日相对照,之前婚姻一方支付的房款可作为婚前财产、之后支付的房款应作为共同财产(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
可以成立。 但是你的问题表述的不是很清楚。你和亲属是房屋的共有人,那么他应该是把他那部分赠与你,而不是共有部分,否则会产生歧义。 如果你们的购房合同已经备案了,具体手续是:你和你亲属签订房屋部分产权赠与协议,然后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持购房合同及发票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和一般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相比,你要多交50%的契税和交易费,你亲属要交营业税和所得税。
如果开发商的房子销售不畅一般都可以商量补充条款,否则比如北京的开发商都是牛的很,根本就没商量。你最多只能吓唬开发商,用不买来威胁。
是无效的合同 你先不要签字,可以拿着房屋买卖合同元件去找当地的消协投诉.或者咨询下在这方面的律师\专家. 我的尽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