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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规定,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发亥篡酵诂寂磋檄单漏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且此《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待主管税务机关对一般纳税人填报的《申请单》进行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销售方凭购买方提供的《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防伪税控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因此,对认证时已超出90天认证期限的专用发票,由于无法认证,不得申请出具《通知单》。
答:1、增值税发票超过90天没有认证,进项税不能抵扣,直接将进项税计入材料成本中就可以了。 (1)购进时帐务处理 借:原材料(或库存商品) 借:应交税金--增值税(...详情>>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50号)规定: 一、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真实交易但由于客观原因造成增值税...详情>>
答:原因是什么就写什么了,其中的原因你都不知道,我们会知道? XX税务局 现有发票XX,因为XXXX原因造成未及时认证,特此证明。 一般都不外这么写了,其中的原因只...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