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所得税季度怎么申?
房地产企业所得税季度怎么申报
广东国税12366肇庆市纳税服务热线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规定:第八条 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的计税毛利率由各省、自治、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按下列规定进行确定: (一)开发项目位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城区和郊区的,不得低于15%。
(二)开发项目位于地级市城区及郊区的,不得低于10%。 (三)开发项目位于其他地区的,不得低于5%。 (四)属于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和危改房的,不得低于3%。 第九条 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收入,应先按预计计税毛利率分季(或月)计算出预计毛利额,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开发产品完工后,企业应及时结算其计税成本并计算此前销售收入的实际毛利额,同时将其实际毛利额与其对应的预计毛利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年度企业本项目与其他项目合并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
答:1、所得税属于季度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2、房地产企业所得税也是在年终汇算清缴的,而不是在开发项目完工时进行所得税清算的。你单位完工的楼盘,可以进行收...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