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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减后并与先并后减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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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减后并与先并后减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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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6-08-06 16:08:46
      我国《刑法》第70条和第71条分别规定了漏罪和新罪的并罚方法(即“先并后减”和“先减后并”的方法)。 
        “先并后减”与“先减后并”的刑罚计算方法,具有明显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1)两者适用的对象不同。“先并后减”的刑罚计算方法只适用于判决宣告前又发现漏判之罪的情况,“先减后并”的刑罚计算方法只适用于判决宣告以后又犯新罪的情况。
       (2)两者计算的基础不同。“先并后减"的方法,是以前罪所判处之刑罚及漏判之罪所判处的刑罚,作为决定刑罚的基础,已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先减后并”的方法,则是以前罪尚未执行的残刑与新犯之罪所判处的刑罚,作为决定刑罚的基础,已执行的刑期,不再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
       (3)两者的严厉程度不同。使用“先并后减”的方法计算刑期时,犯罪分子实际执行的刑期,有期徒刑不会超过20年,拘役不会超过1年,管制也不会超过3年。但是,使用“先减后并”的方法,犯罪分子实际执行的刑期则可能超过上述界限。 这两种计算方法所以有这些区别,是由于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又重新犯罪,其主观恶性及对社会的危害相对更严重一些,因此,处罚也应当重一些。
      但是,对于判决宣告后,刑罚执行完毕前又犯新罪的犯罪分子,虽然其实际执行的刑期可以超过《刑法》第69条所规定的界限,但是每一个判决所决定的执行的刑期却不应超过《刑法》第69条所规定的各种刑罚的最高刑期。 。

    明***

    2006-08-06 16:08:46

其他答案

    2006-08-06 16:49:47
  •   对新罪的“先减后并法”与发现漏罪的“先并后减法”有重大的区别,具体表现在:采用“先减后并法”的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不思悔改,继续作恶,又犯新罪,表明其难以改造,人身危险性较大,所以对其应当贯彻从严惩处的精神,这就导致了其决定执行刑期的最低期限高,而且实际执行的刑期有的可能超过法定的数罪并罚最高期限。
      例如,甲犯有抢劫罪,被判有期徒刑12年,刑罚执行8年后,在监狱里又犯故意伤害罪,应判15年有期徒刑,按数罪并罚的“先减后并法”应当在15年以上19年以下决定执行的刑期,假设决定执行18年,那么,犯罪分子实际总共被执行的刑期是26年,超过了数罪并罚时有期徒刑最高不得超过20年的限制。
      而采用“先并后减法”时的考虑重点则有所不同:司法机关尽管在对犯罪分子执行刑罚期间发现其有漏罪,犯罪人也试图隐瞒部分犯罪,但是漏罪毕竟是既往的犯罪事实,属于“旧账”,所以对前罪判决宣告前发生的犯罪的处理应当贯彻相对从宽的刑事政策,那么,犯罪分子实际被执行的刑期与判决宣告以前一个犯数罪时所应受到的处罚并无差别。
       [相关真题] (02.卷二.多.39) 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一、法条特点缓刑,是指对犯罪人判处刑罚,但在一定时间内暂缓执行刑罚的制度。适用缓刑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缓刑的特点是附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这就决定了其对象只能是罪行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的犯罪分子。相反,如果是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更重刑罚的犯罪分子,因其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所以,未被列为缓刑适用的对象。
      至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罪行相对更轻,但由于管制本身对犯罪人不予关押,仅限制其一定自由,故并无适用缓刑的必要。根据审判实践经验,缓刑一般适用于交通肇事、责任事故、重婚、虐待、伤害、妨害公务、销赃等比较轻微的犯罪。对于强奸、抢劫等严重刑事犯罪,一般不宜适用缓刑。
      2.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这是适用缓刑的最为关键的条件。也就是说,有些犯罪分子虽然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但犯罪情节恶劣,没有悔罪表现,不予关押可能会再危害社会,也不能宣告缓刑。只有确认犯罪分子留在社会上不致再危害社会,才能适用缓刑。
      至于如何判断确认犯罪分子不致再危害社会,则应着重考虑以下两个方面:其一,犯罪情节的轻重。这可从犯罪动机、目的是否卑鄙,手段是否恶劣,危害后果是否严重等加以考察。也就是说,从主观恶性和客观危害两个方面统一评价罪行的社会危害性大小。其二,犯罪人是否有悔罪表现。
      这可从犯罪后是否真诚认罪悔过,是否如实坦白交待自己的全部罪行,是否积极退赃,是否检举揭发同伙的罪行等加以考察。也就是说,从犯罪人的罪后各种表现衡量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即再犯可能的大小。只有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都较小的犯罪分子,才可以适用缓刑。
      3.犯罪分子不是累犯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适用缓刑难以防止其再犯新罪。

    x***

    2006-08-06 16:4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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