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对物业招标有什么政策 法?
陕西对物业招标有什么政策 法规
一、要切实加强对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工作的监管。各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在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同时审查申请人是否依法选聘了具有相应资质和独立法人资格的物业管理企业;是否签订了前期物业管理协议和业主临时公约。不具备上述条件,不予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二、在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住宅及非住宅的房屋建筑面积在三万平方米以下的(含三万平方米),经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取协议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 三、根据我省物业管理市场发展情况,省建设厅委托省物业管理协会建立物业管理评标专家库,主要为专家数量不足的城市提供服务;专家数量较多的市,应当建立物业管理评标专家库,并逐步实行专家名册计算机联网。
省建设厅将对进入专家库名册的专家进行有关法律和业务培训,对其评标能力、廉洁公正等进行综合考评。 四、各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在贯彻执行《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中,要认真弘扬求真务实的精神,坚持依法行政,注意总结这方面的经验,及时告省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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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关于我公司被公安消防机关行政处罚一事的报告【直接点明报告的主题】 尊敬的X总:【我们单位都这么写,你的报告一般是先给你的主管领导,这样写对领导尊重】 2011年...详情>>
答:不可以吧,可以用一些收缩毛孔的化妆品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