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使用权被提前收回的补偿标准是如何?
建设用地使用权被提前收回的补偿标准是如何?
依据《物权法》的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前,因公共利益需要国家提前收回该土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二条(土地征收补偿)的规定,对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给予补偿,并退还相应的出让金。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对划拨土地使用权,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和规划的要求,可无偿收回 ……对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属物,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
答: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概念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简称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详情>>
问:谁可以告诉我不小心在人体静脉注入了空气,也不知道是多少量,谁可以告诉我不小心在人...
答:在打点滴时如果不小心从输液管进入了少量空气,那应该是没有什么问题的,少来年感的空气进入了血管后,会被吸收掉,不至于形成较“大”的血栓而产生危险。既然您已经过了好...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