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第一条第一款规定,对廉租住房经营管理单位按照政府规定价格向规定保障对象出租廉租住房的租金收人,免征营业税、房产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88号)第六条规定,对经营公租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营业税、房产税。公租房租金收人与其他住房经营收入应单独核算,未单独核算的,不得享受免征营业税、房产税优惠政策。因此,对廉租房和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向保障对象出租廉租房和公租房所取得的租金收人,免征营业税。全部
答:租金不一样,房子是一样的,廉租房比公租房便宜多了,但是关系不硬,或者不是超贫穷一般不容易申请到廉租房。详情>>
答:2014年5月,《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共租赁住房租赁价格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开始实施。 该《办法》明确,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资的公租房租赁价格的制订,遵循...详情>>
答:公租房又叫公共租赁住房,是解决新就业职工等群体住房困难的一个产品。它的产权不是归个人所有,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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