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枉法裁判罪的立案标准有哪些?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的立案标准有哪些?
根据2005年12月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 件立案标准的规定》的规定,民事、行政枉法裁判,涉嫌下列情形之一 的,应予立案:(1) 枉法裁判,致使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 亡,或者精神失常的;(2) 枉法裁判,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或者直 接经济损失不满1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3) 枉法裁判,造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20万 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2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 以上的;(4) 伪造、变造有关材料、证据,制造假案枉法裁判的;(5) 串通当事人制造伪证,毁灭证据或者篡改庭审笔录而枉法裁 判的;(6) 徇私情、私利,明知是伪造、变造的证据予以采信,或者故意 对应当采信的证据不予采信,或者故意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故意错误 适用法律而枉法裁判的;(7) 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答:对于枉法调解,造成严重后果的,能否构成民事、行政枉法裁判 罪,目前尚存在很大分歧。我们认为,枉法调解情节严重的,同样构 成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理由是:(1)...详情>>
问:当工作中遇到“垃圾人”时,应该怎么办?我现在做的是一份有服务成分的工作,有时候面...
答:窗口工作的确有时让人很苦恼 社会上不讲道理的人也的确多 个人认为,情绪与工作是两码事 既然是垃圾人,何必为他们生气 我知道楼主有时不是生气,而是窝着火,还没地方...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