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有哪些政策?
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有哪些政策?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 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 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2005 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对专业合作组织及其所办 加工、流通实体适当减免有关税费。”具体政策包括三个方面:一是适当减免所得税。
落实对专业技术协会、 专业合作社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供技术或劳务服务所 得收人暂免征收所得税的规定。二是适当减免营业税。 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从事机耕、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排 灌、农(牧)业保险以及相关的技术培训以及家禽、牲 畜、水生动物的配种、疾病防治等业务所得的收入,免 征营业税。
三是适当减免增值税。落实“专业合作社销 售农产品,应当免征增值税”的规定,对农民专业合作 组织销售农产品,批发零售种子、种苗、化肥、农药、 农机、农膜、伺料的收人,免征增值税。2007年7月1 日还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法》,给予 农业专业合作组织以法律地位。
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设立和 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享受四项税收优惠政策,并从 2008年7月1日起执行。1.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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