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州的地方性法规如何报批?
设区的市、自治州的地方性法规如何报批?
如:(1 )关于设区的市的立法权的沿革我国的1982年宪法没有规定设区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1982年12月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修改地方组织法时, 增加规定:“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 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拟定本市需要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提请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制定,并报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2)关于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对设区的市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的 审批程序立法法在第七十二条中对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设区的市的 地方性法规提出了要求:第一,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报请批准的地方性法规,应当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查,经审查认为同宪法、法律、行政 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不抵触的,应当在四个月内予以批 准。
第二,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对报请批准的设区的市的地方性法规进行审查时,发现其同本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规章相抵触的,应 当作出处理决定。曾有一种意见认为,设区的市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不 能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相抵触。
答:一、什么是地方性法规 地方性法规是与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的我国的法律渊源。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详情>>
答:由于多数患者患有程度不等的口腔疾病,成年人的龋患率明显高于儿童及青少年,并且多数人还患有牙周疾患、口内不良修复物、缺牙、残冠、残根也比较多见,牙合磨耗及颞下颌关...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