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和债权承担都各自需要承担什么风险?
债权转让和债权承担都各自需要承担什么风险?
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债权,不能有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前提。债权人的权利转移到另一个人,或者被消灭的债权,是转让的主体。这一限制的意义是为了防止损害受让人、国家和集体利益。在司法实践中,它是债权的转移,对法律的惩罚。 转让不应改变债权的主要内容。虽然债权概念作为一种合法的债权已经不见了,但债权人的权利转移只是主体的变化,如果有债务的主要内容发生变化,则新契约关系,不属于转让性质。债务内容的变化,包括主体的类型、数量、标的物的性质、债务的性质、履行期限、履行方式、结算方式、违约责任等。变化的主要内容,债务不会影响法律关系。而债的种类、标的物的质量规格、性质、债务等主要内容的变化,和原来的债务不再具有相同的性别。如果对方的承诺,建立一个新的合同,它不属于债权转让的范围。
答:对于A企业来说,实质上是转让了债权,不管是有价证券或者其它,都应计算企业的收入,同时计算转让债权的取得成本,以两者的差额计入利润纳税。 企业所得税税率法定为25...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