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庭组成后是否所有的案件审理均应组成会议制?
劳动仲裁庭组成后是否所有的案件审理均应组成会议制?
《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应当组成仲裁庭,仲裁庭由3名仲裁员组成。简单劳 动争议案件,仲裁委员会可以指定一名仲裁员处理。在仲裁活动 中,目前通常采用简易庭和会议庭制。具体采用那种方式要以案 件的复杂和难易程度而定。
答: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组成仲裁庭,实行一案一庭制。处理下列争议案件应当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设首席仲裁员: (1) 十人以上集体劳动、人事争议; (2...详情>>
问:当工作中遇到“垃圾人”时,应该怎么办?我现在做的是一份有服务成分的工作,有时候面...
答:窗口工作的确有时让人很苦恼 社会上不讲道理的人也的确多 个人认为,情绪与工作是两码事 既然是垃圾人,何必为他们生气 我知道楼主有时不是生气,而是窝着火,还没地方...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