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对于信访问题可以开听证会吗
作为国企面对的信访问题参照《信访条例》接访,对于疑难问题是否可以按照《信访条例》35条规定,在复核中召开听证会吗?
信访条例…… 第三十五条 信访人对复查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向复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请求复核。收到复核请求的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核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核意见。 复核机关可以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举行听证,经过听证的复核意见可以依法向社会公示。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信访人对复核意见不服,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规定明确,应当可以。 但,“复核机关可以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举行听证”,是选择性规范,有选择权,就是……可以……也“可以”--不可以。
答:《信访条例》针对当前在信访秩序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从 四个方面规定了维护信访秩序的措施:第一,对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堵塞、阻断交 通,携带危险...详情>>
问:干练的个性是怎样养成的?朋友们都说我很善良,可我还是希望自己能够更干练一些......
答:在于增强智慧; 提高阅历; 博学名人之功; 勤于生活实践!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