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资经营企业采取什么样的组织形式和组织结构?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采取什么样的组织形式和组织结构?
具体如下 (1)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组织形式。我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四条明确规定:“合营企业的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明确了合营各方对合营企业的责任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 (2)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组织机构。合资企业的组织机构包括权力机构和经营管理机构。①合资企业的权力机构。合营企业没有股东大会,因此不以股东大会作为最高权力机构。最高权力机构是董事会。董事会的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合营各方协商确定或者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中外合营者的一方担任董事长的,由他方担任副董事长。董事长是合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董事名额的分配由合营各方参照出资比例协商确定,董事由合营各方按照分配的名额委派和撤换。董事任期4年,可以连任。②经营管理机构。在董事会领导下,合营企业实行总经理负责制。
答:具体如下 (1)合作企业的组织形式。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属于契约式合营企业。合作合同不仅规定合作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而且合作企业的组织形式也由中外合作者协商选定。合作...详情>>
答:海峡人才网。 中华航运网。 厦门货代网。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