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如何寻求救济?
当事人如果对驳回回避申请的决定不服,可以如何寻求救济?
有关机关作出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后,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及其法 定代理人。对于驳回回避申请的决定,当事人、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及 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如果不服,可以向作出该决定的原机关申请复议一次。对复议后的决定,应当及时通知提出复议请求的主体。需要注意 的是,2012年《刑事诉讼法》将申请复议的主体从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扩展至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这有利于当事人对驳回回避申请决定的 复议申请权的行使。另外,对不属于《刑事诉讼法》第28、29条所列情形 的回避申请,由法庭当庭驳回,并不得申请复议。
答:刑事诉讼法第30条第3款规定,“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规定,公安机关作出驳回申请回避...详情>>
答:一般是按时计费,根据案件复杂程度来定。详情>>
答:尿失禁是尿液不自主从尿道口漏出的现象。发病率女性明显多于男性,且随年龄而增长。 常见的尿失禁有以下几种: 1、压力性尿失禁——是指当腹压突然增加时,如咳嗽、大笑...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