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对驳回申请回避决定不服的应当如何处理?
当事人对驳回申请回避决定不服的应当如何处理?
刑事诉讼法第30条第3款规定,“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规定,公安机关作出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后,应当告知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驳回申请回避决定书后5 日内向原决定机关申请复议一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不服申请复议的,决定机关应当在3日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也规定,被决定回避的人员对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在恢复庭审前申请复议一次;被驳回回避申请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当庭申请复议一次。不属于刑事诉讼法第28条和第29 条所列情形的回避申请,即不属于法律规定回避情形的,由人民法院当庭驳回,并不得申请复议。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五条当事人对当场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详情>>
答:如果要判e?q销赃罪是一到七年~(销赃罪的判刑已}?改了)但是以上的要判就是3年以下~~像他?j#的例子一般都是罚款~~详情>>
问:发烧用药后过敏该怎么办啊我家宝宝前几天发烧,烧到39度,吃了美林,还用了对乙酰氨...
答:药物疹 药物过敏常可引起皮疹,称为药物疹。 药物疹一般紧跟药物热发生;但也可以先于药物热发生。皮疹可有多种形态,如麻疹样,猩红热样,湿疹样,荨麻疹样,紫癜样,疱...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