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仲裁?什么情况下要采用这种程序?
什么是仲裁?什么情况下要采用这种程序?
为保证公正、及时地仲裁经济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我国法律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 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但是, 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以及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 争议不能仲裁。
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 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当事 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 协议无效的除外。仲裁委员会应当由当事人协议选定。 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仲裁应当根据事实,符合法律 规定,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仲裁依法独立进行,不受行政机关、社会 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 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 法院不予受理。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 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 民法院起诉。
为了规范仲裁申请和受理程序,方便群众就地、及时、有效解决纠 纷,《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法》在仲裁受案范围、仲裁受理条件、 仲裁程序简化等方面都作出了方便群众的规定。法律规定,当事人申 请仲裁,应当向纠纷涉及的土地所在地的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递 交仲裁申请书。
仲裁申请书可以邮寄或者委托他人代交。书面申请确 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经申 请人核实后由其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法律还规定,被申请人应当自 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之日起10日内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提交 答辩书;书面答辩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答辩,由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 员会记入笔录,经被申请人核实后由其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
此外, 仲裁的开庭地点也体现了方便群众的原则。法律明确规定,农村土地 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应当开庭进行。开庭可以在纠纷涉及的土地所在地 的乡(镇)或者村进行,也可以在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所在地进 行。当事人双方要求在乡(镇)或者村开庭的,应当在该乡(镇)或者村 开庭。
值得一提的是,为了减轻农民负担,法律特别规定,农村土地承 包经营纠纷仲裁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仲裁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为了保证仲裁裁决的公正性、及时性和裁决书的有效执行,《农村 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法》详细规范了仲裁的各个环节。
在仲裁员的 选任上,法律规定,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应当从公道正派的人员中 聘任仲裁员。仲裁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从事农村土地承包管理 工作满5年;从事法律工作或者人民调解工作满5年;在当地威信较 高,并熟悉农村土地承包法律以及国家政策。法律同时要求,农村土地 承包仲裁委员会应当对仲裁员进行农村土地承包法律以及国家政策的 培训。
在仲裁庭的组成上,法律规定,仲裁庭由3名仲裁员组成,首席 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其他2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各自选定;当事人 不能选定的,由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在开庭和裁决环 节方面,法律规定,开庭应当公开,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 私以及当事人约定不公开的除外。
当事人在开庭过程中有权发表意 见、陈述事实和理由、提供证据、进行质证和辩论。对不通晓当地通用 语言文字的当事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应当为其提供翻译。此 外,法律还明确规定了作出仲裁裁决的时间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 纷的仲裁,应当自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60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 长的,经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长,并书面通知当事 人,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
为了保障当事人享有充分的诉讼救济 权利,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不采用“一裁终局”。法律规定,当事 人不服仲裁裁决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 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答:(1) 仲裁的申请和受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仲裁条例》规定,经济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 人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机关递交仲裁申请书。申请书内容包括申请人和被...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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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关于母亲..!!我妈妈.她很爱钱.因为她是吸毒的. 只要有我的联系方法.她打电话...
答:我就说说我的看法吧 她是给你生命的人,她之所以成为现在这个样一定有她的原因.不论她怎么样骗你,伤害你.请你记住一点,她给予了你一切的一切----生命. 她现在是...详情>>
问:她不理我咯,为什么呢?我是一名在校的技工学生,今年到了雨季了。在我身上发生的事并...
答:在这种情况下, 男人通常容易犯最常犯的错误(小姐/情人) 千万别犯 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 第三次, 如果你有家事的话 这样迟早会有悲剧的发生的 忠告 希望你能...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