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问知识人 爱问教育 医院库

投 保人应注意什么?

首页

投 保人应注意什么?

在订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时,投 保人应注意什么?

提交回答

全部答案

    2016-05-05 13:41:54
  •   
     在订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应注 意:
    (1)  投保人在投保时应当选择具备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 制保险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被选择的保险公司不得拒绝或者拖延 承保。
    (2)  投保人投保时,应当向保险公司如实告知重要事项。
      重要 事项包括机动车的种类、厂牌型号、识别代码、牌照号码、使用性质和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的姓名(名称)、性别、年龄、住所、 身份证或者驾驶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续保前该机动车发生事 故的情况以及保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3) 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应当一 次支付全部保险费;保险公司应当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保险标 志。
      保险单、保险标志应当注明保险单号码、车牌号码、保险期 限、保险公司的名称、地址和理赔电话号码。被保险人应当在被保 险机动车上放置保险标志。 (4) 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时,投保人不得在 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之外,向保险公司提出附加其他条件的要求。
      
       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时,保险公司不得强制投保 人订立商业保险合同以及提出附加其他条件的要求。 (5) 被保险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应当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 任强制保险合同变更手续。 (6)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期满,投保人应当及时 续保,并提供上一年度的保险单。

    袁***

    2016-05-05 13:41:54

类似问题

换一换

相关推荐

正在加载...
最新问答 推荐信息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热点检索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返回
顶部
帮助 意见
反馈

确定举报此问题

举报原因(必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