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地税部门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经济适用住房,暂不预征土地增值税;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普通住宅,按0。5%的预征率预征土地增值税;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非普通住宅,按1%-1。5%的预征率预征土地增值税;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铺和其他房产,按1。全部
5%-3%的预征率预征土地增值税。 此外,在二手房交易中,个人转让住宅房屋统一按6。5%的综合征收率征税,其中营业税5%、城市维护建设税0。35%、教育费附加0。15%、个人所得税1%。 个人转让商铺和非住宅房屋统一按7。5%的综合征收率征税,其中营业税5%、城市维护建设税0。
35%、教育费附加0。15%、个人所得税2%。 个人出租住宅房屋的,综合征收率为6。65%。其中营业税1。5%、城市维护建设税0。105%、教育费附加0。045%、房产税4%、个人所得税1%。 个人出租商铺和非住宅房屋的综合征收率为11。51%,其中营业税5%、城市维护建设税0。
35%、教育费附加0。15%、房产税4%、印花税0。01%、个人所得税2%。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 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一) 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够按转让房 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详情>>
问:企业允许税前扣除的商业保险有哪些? 企业允许税前扣除的商业保险有哪些?
答: 1、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允许税前扣除;2、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可以税前扣除;详情>>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shui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的规定, 自2016年1月1日起,下列行业不适用税前...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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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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