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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能怎么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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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能怎么应对?

政府强征农民土地,农民能怎么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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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11-04 19:43:34
  • 土地本身就是国家的资产,谈不上是哪个个人的私有财产,征收是指国家征用土地,谈不上什么强征。这个词那里来的?是国家政策法规、国家机关那里来的吗?当然不是!我们对政府行为不要枉加评判!要多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地方政策法规。国家建设离不开每一个知法守法公民的理解与支持,当国家需要公民作出奉献和支持的时候,我们每个人应当以国家大局利益为重,舍小家为大家,为国家!而不能听信不法分子的谗言甚至被不法分子利用了小农经济思想,而偏离了正轨,做出想不明白、看不懂的举动出来。有谁愿意自己在一时不理解国家法律法规的时候别坏人利用?!我想,每个有良知的人都会只想做好人,做有社会价值的人。没有哪个农民只为了眼前一点利益而去损害国家利益吧!自觉履行公民义务也是公民的责任!服从国家的安排是公民的义务!

    我***

    2013-11-04 19:43:34

  • 2013-11-04 19:17:38
  •   你好!向当地县级政府反应,如果说不能得到解决可以向省级土地管理部门反应。
    现向你提供些相关的法规
    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
    为合理利用土地,保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根据法律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以下简称《决定》)精神,现就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有关问题提出以下意见:《指导意见》明确,省级国土资源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省域内各县(市)耕地的最低统一年产值标准,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制定统一年产值标准时,综合考虑被征收耕地的类型、质量、农民对土地的投入、农产品价格、农用地等级等因素。在此基础上,按照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的原则,在法律范围内确定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的统一年产值倍数。如果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合计按30倍计算,尚不足以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由当地人民政府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益中划出一定比例给予补贴。
       现行法律对被征地农民并没有提出具体的安置途径。为了使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计有保障,《指导意见》明确,对被征地农民实行农业生产安置、重新择业安置、入股分红安置、异地移民安置等。安置途径大大拓展。 第二十五条 征用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用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用土地方案的实施。 征用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
       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尘***

    2013-11-04 19: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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