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行为能力与自然人的分别有何不同?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与自然人的分别有何不同?
民法总则第五十七条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 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 的组织。”第五十九条规定:“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与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区别如下: (1)享有的时间不同。
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享有始于出生 终于死亡,自然人的生死是自然现象。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22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2)享有的范围不 同。自然人依法享有的民事权利能力范围较广,既包括财产权,也包括与自然人生命密不可分的人身权。法人是组织体, 不享有与生命密切相关的生命健康权、肖像权等人身权内容。
与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相比较,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的特点如下:(1)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享有的时间与其民事 权利能力享有的时间一致,因为法人依法成立后便具有独立的人格、独立的能力。(2)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范围与民事 权利能力的范围一致。一旦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确定,其民事行为能力的范围也随之确定。
(3)法人的民事行为能 力由法人机关或代表人实现。法人机关或代表人以自己的意思表示,代表法人的团体意志,他们根据法律、章程而实施 的民事行为,就应认为是法人行为,法律后果由法人承担。
答:法人与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区别如下: 1、民事权利能力开始与消灭的情形不同。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而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从自...详情>>
问:老年人腿软,无力,发冷是咋回事?我父亲今年60岁,查出患糖尿病已有7年了,一直坚...
答:这是糖尿病的并发症,血管和循环障碍,要控制血糖,增强心功能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