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19条规定, 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3条第3款规定的所得,按照下列方法计 算其应纳税所得额: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 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人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 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〇〇9〕3号)第8条规定, 扣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扣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应 纳税所得额X实际征收率。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企业所得税法 第19条规定计算的下列应纳税所得额: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 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 所得额,不得扣除税法规定之外的税费支出。 因此,单位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收人全额代扣代缴企业所 得税。全部
答:第一步:判断支付的款项是否履行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的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详情>>
答:计入营业外支出。详情>>
答: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借方科目,这个应根据实际情况而定。比如:你们是代收对方的,就是以收货币详情>>
答:详情>>
答: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