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记卡对账单页面说明?
1。 下面以对账单实物为例逐项说明: (1) 备注栏——标注我们的联系电话,如有问题可随时拨打。 (2) 主卡卡号——您所有附属卡的交易都会反映在主卡对账单内,副卡不另寄对账单。 (3) 上月余额——上期对账单的余额。 (4) 本月余额——本期对账单的余额。
(5) 交易明细栏——记录您本期所有交易的详细信息,包括记账日期、卡号、交易内容、交易场所、存入金额、支出金额及余额等。 (6) 卡号——分别列示主卡卡号和副卡卡号,以提示每张卡当期的消费积分数。 (7) 消费积分——持卡每消费1元可积1分,主卡和副卡分别积分,不能混用。
您可凭消费积分参 行不定期举办的促销活动,请您留意每期对账单上的提示。 (8) 存入合计——即交易明细中所有存入金额的合计数。 (9) 支出合计——即交易明细中所有支出金额的合计数。 (10) 到期还款日——即本期账单还款的最后日期,一般为每个月的25日。
如果您在此日之前还款,则归还部分可免收透支利息。 (11) 最低还款额——即您当期需要偿还的最低金额,若还款低于该金额,需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支付滞纳金。计算公式:以前累计未还部分+本月取现及转账贷款未还部分+本月超限额消费贷款未还部分+所有限额内消费贷款未还部分×10%。
(12) 账户信用额度——即您可使用信用贷款的最高金额,是发卡机构依据您申请贷记卡时所填写的资料和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核定的。 (13) 超限金额——即您透支金额超过发卡机构核定的信用额度的部分。如果超限则所有透支金额均没有免息待遇。
(14) 贷款利息——即您透支后当期应付的利息金额。 2。 有关利息、滞纳金、超限费的详细说明 (1) 如果您在到期还款日之前归还金额低于最低还款额,则除了利息外,还要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支付滞纳金。滞纳金最低1元,最高500元。
(2) 如果您在到期还款日之前归还金额大于或等于最低还款额,但低于本期应还金额时,只需支付未还金额的利息,利息计算从银行记账日开始,日利率万分之五,按月计收复利。 (3) 如果您在到期还款日前全额还款,则不用支付利息,享受免息还款期优惠。
免息还款期优惠只对消费类交易,从银行记账日起至到期还款日之间的日期为免息还款期,最长56天,最短25天。 (4) 透支取现及转账不免息,从银行记账日开始按日利率万分之五计息。 (5) 如果您透支金额超过了发卡机构核准的最大信用额度,则超过部分计收5%超限费,而且所有透支金额均不享受免息待遇。
超限费最低1元,最高500元。 (6) 贷款利息计算:上期对账单的每笔消费和本期的取现、转帐金额为计息本金,自该笔交易记账日起至该笔账款还清日为计息天数,按日利率万分之五计息。 。
下面以对账单实物为例逐项说明: (1) 备注栏——标注我们的联系电话,如有问题可随时拨打。 (2) 主卡卡号——您所有附属卡的交易都会反映在主卡对账单内,副卡不另寄对账单。 (3) 上月余额——上期对账单的余额。 (4) 本月余额——本期对账单的余额。
(5) 交易明细栏——记录您本期所有交易的详细信息,包括记账日期、卡号、交易内容、交易场所、存入金额、支出金额及余额等。 (6) 卡号——分别列示主卡卡号和副卡卡号,以提示每张卡当期的消费积分数。 (7) 消费积分——持卡每消费1元可积1分,主卡和副卡分别积分,不能混用。
您可凭消费积分参 行不定期举办的促销活动,请您留意每期对账单上的提示。 (8) 存入合计——即交易明细中所有存入金额的合计数。 (9) 支出合计——即交易明细中所有支出金额的合计数。 (10) 到期还款日——即本期账单还款的最后日期,一般为每个月的25日。
如果您在此日之前还款,则归还部分可免收透支利息。 (11) 最低还款额——即您当期需要偿还的最低金额,若还款低于该金额,需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支付滞纳金。计算公式:以前累计未还部分+本月取现及转账贷款未还部分+本月超限额消费贷款未还部分+所有限额内消费贷款未还部分×10%。
(12) 账户信用额度——即您可使用信用贷款的最高金额,是发卡机构依据您申请贷记卡时所填写的资料和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核定的。 (13) 超限金额——即您透支金额超过发卡机构核定的信用额度的部分。如果超限则所有透支金额均没有免息待遇。
(14) 贷款利息——即您透支后当期应付的利息金额。 。
下面以对账单实物为例逐项说明: (1) 备注栏——标注我们的联系电话,如有问题可随时拨打。 (2) 主卡卡号——您所有附属卡的交易都会反映在主卡对账单内,副卡不另寄对账单。 (3) 上月余额——上期对账单的余额。 (4) 本月余额——本期对账单的余额。
(5) 交易明细栏——记录您本期所有交易的详细信息,包括记账日期、卡号、交易内容、交易场所、存入金额、支出金额及余额等。 (6) 卡号——分别列示主卡卡号和副卡卡号,以提示每张卡当期的消费积分数。 (7) 消费积分——持卡每消费1元可积1分,主卡和副卡分别积分,不能混用。
您可凭消费积分参 行不定期举办的促销活动,请您留意每期对账单上的提示。 (8) 存入合计——即交易明细中所有存入金额的合计数。 (9) 支出合计——即交易明细中所有支出金额的合计数。 (10) 到期还款日——即本期账单还款的最后日期,一般为每个月的25日。
如果您在此日之前还款,则归还部分可免收透支利息。 (11) 最低还款额——即您当期需要偿还的最低金额,若还款低于该金额,需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支付滞纳金。计算公式:以前累计未还部分+本月取现及转账贷款未还部分+本月超限额消费贷款未还部分+所有限额内消费贷款未还部分×10%。
(12) 账户信用额度——即您可使用信用贷款的最高金额,是发卡机构依据您申请贷记卡时所填写的资料和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核定的。 (13) 超限金额——即您透支金额超过发卡机构核定的信用额度的部分。如果超限则所有透支金额均没有免息待遇。
(14) 贷款利息——即您透支后当期应付的利息金额。 。
国际卡对账单按币种不同分别寄发,但其中要素信息相同,现以人民币账单为例说明: 1。 还款提示栏 还款提示栏简要地列出了您当期最重要的账务信息,并提示您还款金额和还款时限。 图示1的放大示意: 还款提示(PAYMENT COUPON) 账号 Account No。
核定信用额度 Credit Limit 可用额度 Available Credit 对账单打印日 Statement Date 到期还款日 Payment Due Date 本期余额 Current Balance 最低还款额 Minimum Payment (1) 核定信用额度 核定信用额度是您可使用信用贷款的最高金额,是发卡机构依据您申请国际卡时所填写的资料和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核定的。
主卡和副卡共享同一额度。 如果您实际使用的信用贷款超过核定信用额度,且未在超过的当天营业终了前归还,则发卡机构要对超过的部分收取超限费,超限费金额为超额部分的5%。 (2) 可用额度 可用额度是您持有的卡截至对账单打印日时可使用的信用额度。
(3) 对账单打印日 对账单打印日简称账单日,即本期账单贷款利息的结算日,一般为每月最后一天。 (4) 到期还款日 到期还款日即本期账单还款的最后日期,如果您在此日之前足额还款,则可免收贷款利息。一般为账单日后的第25日。
(5) 本期余额 本期余额即本期账单日的账户金额,是对账单中最重要的信息,正数则为本期存款余额;负数则为本期欠款余额,提示您尽快还款。 计算方式: 本期余额=本期收入合计-本期支出合计+上期存款余额(或-上期欠款余额)。
(6) 最低还款额 最低还款额即您使用循环信用时需要偿还的最低金额,不低于欠款余额的10%。 如果您在到期还款日之前归还金额大于或等于最低还款额,但低于本期应还金额时,只需支付利息;如果低于最低还款额,则除了利息外,还要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支付滞纳金。
如果您在到期还款日前全额还款,则不用支付利息,享受免息还款期优惠。免息还款期优惠只针对消费交易,从交易记账日起至到期还款日之间的日期为免息还款期,最长56天,最短25天。系统按年自动扣收的年费也享受免息还款期。透支取现和转账不享受免息还款期优惠。
透支利息计算:上期对账单的每笔透支金额为计息本金,自该笔透支交易日起至还款日为计息天数,按日利率万分之五计息,按月记收复利。如: 陈先生4月初收到对账单,打印对账单日为3月31日,到期还款日为4月25日,欠款余额为1000元,最低还款额为100元,陈先生的上次对账单余额为0,从上次对账单日到本次对账单日期间陈先生只消费1笔——3月30日,金额为1000元。
不同还款情况下,陈先生的透支利息分别为: 若陈先生于4月25日前,全额还款1000元,则在5月份收到的对账单中透支利息为0。 若陈先生于4月25日前,比如在4月20日只偿还了最低还款额100元,则5月份对账单中的透支利息为15。
45元。 1000元×0。05%×21天(3月30日-4月19日)+(1000-100)×0。05%×11(4月20日-4月30日) 透支利息=15。45元 如果陈先生在到期还款日前所还金额低于最低还款额(例如还款为0),则除了利息外还要支付滞纳金,滞纳金为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
透支利息为16元: 1000元×0。05%×32天(3月30日-4月30日)=16元。 滞纳金=100×5%=5元。 注:由于业务处理系统对利息计算细分,账单中可能出现多项利息交易,加总的合计数应等于使用上述方法计算结果。 2。
交易明细栏 交易明细栏列示了各笔交易的相关信息,包括交易日、记账日、卡号、摘要、商户名称/城市、交易金额/币种、本期账单收入金额和支出金额,您可以结合这些信息逐笔对账。 3。 上期存款余额或上期欠款余额 即上期账单中的“本期余额”,如上期为存款余额,在“上期存款余额”下列示。
如上期为欠款余额,在“上期欠款余额”下列示。 4。 本期收入合计 即本期账单交易明细栏中“收入金额”汇总数,如您本期存入的各笔金额、商户退款、调账金额等。 5。 本期支出合计 即本期账单交易明细栏中“支出金额”汇总数,如您本期消费或取现金额、异地或跨行取现手续费、透支利息、滞纳金、超限费、调账金额等。
6。 本期存款余额或本期欠款余额 即还款提示栏中的“本期余额”,计算方式为:本期余额=本期收入合计-本期支出合计+上期存款余额(或-上期欠款余额)。 7。 消费积分栏 使用牡丹国际卡一般每消费8元人民币或8港币或1美元积1分,消费积分可享受“积分换国航里程”增值服务,还可以换年费,请您留意每期对账单上的提示,或与服务热线010-95588了解详情。
注:购房、购车、批发类交易均不计入积分 8。 客户通知栏 在此栏中,我们会将促销优惠活动及最新的信用卡使用信息通知您,请您留意。 。
。 下面以对账单实物为例逐项说明: (1) 备注栏——标注我们的联系电话,如有问题可随时拨打。 (2) 主卡卡号——您所有附属卡的交易都会反映在主卡对账单内,副卡不另寄对账单。 (3) 上月余额——上期对账单的余额。 (4) 本月余额——本期对账单的余额。
(5) 交易明细栏——记录您本期所有交易的详细信息,包括记账日期、卡号、交易内容、交易场所、存入金额、支出金额及余额等。 (6) 卡号——分别列示主卡卡号和副卡卡号,以提示每张卡当期的消费积分数。 (7) 消费积分——持卡每消费1元可积1分,主卡和副卡分别积分,不能混用。
您可凭消费积分参 行不定期举办的促销活动,请您留意每期对账单上的提示。 (8) 存入合计——即交易明细中所有存入金额的合计数。 (9) 支出合计——即交易明细中所有支出金额的合计数。 (10) 到期还款日——即本期账单还款的最后日期,一般为每个月的25日。
如果您在此日之前还款,则归还部分可免收透支利息。 (11) 最低还款额——即您当期需要偿还的最低金额,若还款低于该金额,需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支付滞纳金。计算公式:以前累计未还部分+本月取现及转账贷款未还部分+本月超限额消费贷款未还部分+所有限额内消费贷款未还部分×10%。
(12) 账户信用额度——即您可使用信用贷款的最高金额,是发卡机构依据您申请贷记卡时所填写的资料和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核定的。 (13) 超限金额——即您透支金额超过发卡机构核定的信用额度的部分。如果超限则所有透支金额均没有免息待遇。
(14) 贷款利息——即您透支后当期应付的利息金额。 。
1。 下面以对账单实物为例逐项说明: (1) 备注栏——标注我们的联系电话,如有问题可随时拨打。 (2) 主卡卡号——您所有附属卡的交易都会反映在主卡对账单内,副卡不另寄对账单。 (3) 上月余额——上期对账单的余额。 (4) 本月余额——本期对账单的余额。
(5) 交易明细栏——记录您本期所有交易的详细信息,包括记账日期、卡号、交易内容、交易场所、存入金额、支出金额及余额等。 (6) 卡号——分别列示主卡卡号和副卡卡号,以提示每张卡当期的消费积分数。 (7) 消费积分——持卡每消费1元可积1分,主卡和副卡分别积分,不能混用。
您可凭消费积分参 行不定期举办的促销活动,请您留意每期对账单上的提示。 (8) 存入合计——即交易明细中所有存入金额的合计数。 (9) 支出合计——即交易明细中所有支出金额的合计数。 (10) 到期还款日——即本期账单还款的最后日期,一般为每个月的25日。
如果您在此日之前还款,则归还部分可免收透支利息。 (11) 最低还款额——即您当期需要偿还的最低金额,若还款低于该金额,需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支付滞纳金。计算公式:以前累计未还部分+本月取现及转账贷款未还部分+本月超限额消费贷款未还部分+所有限额内消费贷款未还部分×10%。
(12) 账户信用额度——即您可使用信用贷款的最高金额,是发卡机构依据您申请贷记卡时所填写的资料和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核定的。 (13) 超限金额——即您透支金额超过发卡机构核定的信用额度的部分。如果超限则所有透支金额均没有免息待遇。
(14) 贷款利息——即您透支后当期应付的利息金额。 2。 有关利息、滞纳金、超限费的详细说明 (1) 如果您在到期还款日之前归还金额低于最低还款额,则除了利息外,还要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支付滞纳金。滞纳金最低1元,最高500元。
(2) 如果您在到期还款日之前归还金额大于或等于最低还款额,但低于本期应还金额时,只需支付未还金额的利息,利息计算从银行记账日开始,日利率万分之五,按月计收复利。 (3) 如果您在到期还款日前全额还款,则不用支付利息,享受免息还款期优惠。
免息还款期优惠只对消费类交易,从银行记账日起至到期还款日之间的日期为免息还款期,最长56天,最短25天。 (4) 透支取现及转账不免息,从银行记账日开始按日利率万分之五计息。 (5) 如果您透支金额超过了发卡机构核准的最大信用额度,则超过部分计收5%超限费,而且所有透支金额均不享受免息待遇。
超限费最低1元,最高500元。 (6) 贷款利息计算:上期对账单的每笔消费和本期的取现、转帐金额为计息本金,自该笔交易记账日起至该笔账款还清日为计息天数,按日利率万分之五计息。 。
贷记卡对账单页面说明 1。 下面以对账单实物为例逐项说明: (1) 备注栏——标注我们的联系电话,如有问题可随时拨打。 (2) 主卡卡号——您所有附属卡的交易都会反映在主卡对账单内,副卡不另寄对账单。 (3) 上月余额——上期对账单的余额。
(4) 本月余额——本期对账单的余额。 (5) 交易明细栏——记录您本期所有交易的详细信息,包括记账日期、卡号、交易内容、交易场所、存入金额、支出金额及余额等。 (6) 卡号——分别列示主卡卡号和副卡卡号,以提示每张卡当期的消费积分数。
(7) 消费积分——持卡每消费1元可积1分,主卡和副卡分别积分,不能混用。您可凭消费积分参 行不定期举办的促销活动,请您留意每期对账单上的提示。 (8) 存入合计——即交易明细中所有存入金额的合计数。 (9) 支出合计——即交易明细中所有支出金额的合计数。
(10) 到期还款日——即本期账单还款的最后日期,一般为每个月的25日。如果您在此日之前还款,则归还部分可免收透支利息。 (11) 最低还款额——即您当期需要偿还的最低金额,若还款低于该金额,需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支付滞纳金。
计算公式:以前累计未还部分+本月取现及转账贷款未还部分+本月超限额消费贷款未还部分+所有限额内消费贷款未还部分×10%。 (12) 账户信用额度——即您可使用信用贷款的最高金额,是发卡机构依据您申请贷记卡时所填写的资料和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核定的。
(13) 超限金额——即您透支金额超过发卡机构核定的信用额度的部分。如果超限则所有透支金额均没有免息待遇。 (14) 贷款利息——即您透支后当期应付的利息金额。 。
。 下面以对账单实物为例逐项说明: (1) 备注栏——标注我们的联系电话,如有问题可随时拨打。 (2) 主卡卡号——您所有附属卡的交易都会反映在主卡对账单内,副卡不另寄对账单。 (3) 上月余额——上期对账单的余额。 (4) 本月余额——本期对账单的余额。
(5) 交易明细栏——记录您本期所有交易的详细信息,包括记账日期、卡号、交易内容、交易场所、存入金额、支出金额及余额等。 (6) 卡号——分别列示主卡卡号和副卡卡号,以提示每张卡当期的消费积分数。 (7) 消费积分——持卡每消费1元可积1分,主卡和副卡分别积分,不能混用。
您可凭消费积分参 行不定期举办的促销活动,请您留意每期对账单上的提示。 (8) 存入合计——即交易明细中所有存入金额的合计数。 (9) 支出合计——即交易明细中所有支出金额的合计数。 (10) 到期还款日——即本期账单还款的最后日期,一般为每个月的25日。
如果您在此日之前还款,则归还部分可免收透支利息。 (11) 最低还款额——即您当期需要偿还的最低金额,若还款低于该金额,需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支付滞纳金。计算公式:以前累计未还部分+本月取现及转账贷款未还部分+本月超限额消费贷款未还部分+所有限额内消费贷款未还部分×10%。
(12) 账户信用额度——即您可使用信用贷款的最高金额,是发卡机构依据您申请贷记卡时所填写的资料和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核定的。 (13) 超限金额——即您透支金额超过发卡机构核定的信用额度的部分。如果超限则所有透支金额均没有免息待遇。
(14) 贷款利息——即您透支后当期应付的利息金额。 。
答:可以拨打您发卡行的电话银行转人工咨询.详情>>
答:没办法说出具体时间,但估计真正推出应该还有时日。目前储蓄资金同比增幅连续递减,若短期内再设立基金公司,可能会对储蓄资金再次造成分流,一条河的上游水越来越少并不是...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