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强制执行措施是指税款到期后尚不能缴纳时,税务机关 可以通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扣缴当事人的存款或扣押、查封、拍 卖、变卖部分财产以抵缴税款的强制执行措施,充分体现了税收的强制性。税收强制执行措施适用的对象是: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 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和其他纳税人。税收强制执行措施适用的条件是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 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税收强制执行措施适用时,税务机关首先要发出催缴税款通知书,责令其于15日内完税,如其于15日内不 完税,执行税务机关须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方可采取 强制执行措施。全部
答:税收保全措施,是指税务机关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对有逃避纳税义务的纳税人,限制其处理可用作缴纳税款的存款、商品、货物等财产的一种行政强制措施,其目的是预防纳税人逃...详情>>
答:税收保全措施是税务机关为了保证税款的征收人库,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在由于纳税人行为或某种客观原因而导致税款难以保证的情况下而采取的限制纳税人处理或者转移商品、货...详情>>
答:逾期仍然没有缴纳的,经过县级以上 税务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税收强制执行措施:(1) 书面通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的开户银行 和其他金融机构...详情>>
答:详情>>
答: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