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遗产分割,急切求助!
我姑妈过世了 丈夫过世15年,没有子女。 只有一个哥哥在上海过世3年了,两个女儿。 一个弟弟在南京,一个女儿。本人就是。 在身前立下遗嘱公证:将名下房产一处,由三个侄女共同继承(做为夫妻共同财产)。 请问: 第一:每个侄女是否能得到1/3的财产? 第二:房子已经卖了,交契税的时候是按人头交的,一共5个人,交了5份。是不是也应该按人头分财产。1/5? 第三:我父亲作为第二继承人,是否有全要求撤消姑妈的遗嘱?(当年姑父去世,怕姑父的兄弟来闹事要房子,父亲就带着姑妈去做的遗嘱公证。) 第四:姑妈过世前几年,长期住院,看病开药,都是我们父女照应,上海那边也就过年过节寄个¥500或¥1000的过来,就去年来看过一次。(姑妈门口人都说,平时看不到她们,分财产了就都来了。) 现在我父亲想要跟她们要辛苦费,能要到吗?
第一、共同财产由共同所有人协商分割,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按平均分割 第二、契税由房子受让人交纳 第三、遗嘱有效,不得撤消 第四、你父亲无权向她们要辛苦费,但在分财产的时候可以从遗产中拿出适当份额给予你父亲补偿
我来回答: 第一:如果遗嘱没规定如何分配遗产的话,又没有特殊情况的话(比如有残疾人或是生活无来源的人,那就该多分他们一点),一般来说是平均分配; 第二:房子已经卖了,交契税的时候是按人头交的,一共5个人,交了5份。交契税跟分遗产没有直接关系,不能说多交费的就多分遗产,但分遗产多的应当多交费这是肯定的,等分完后可以按多退少补的办法来处理; 第三:我父亲作为第二继承人,是否有全要求撤消姑妈的遗嘱?这里是绝对不能撤消的,我国法律有明确规定,公证遗嘱的效力是最高的,在与其它遗嘱冲突的情况下,要与公正遗嘱为准。
你姑父的兄弟是没权力在遗嘱的范围内要求分配遗产的。 第四:姑妈过世前几年,长期住院,看病开药,都是我们父女照应,上海那边也就过年过节寄个¥500或¥1000的过来,就去年来看过一次。(姑妈门口人都说,平时看不到她们,分财产了就都来了。) 现在我父亲想要跟她们要辛苦费,能要到吗? 这个是可以主张的,法律规定对于对被继承人尽了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适当多分,所以你们可以主张多分一点的,但数额不宜太高,法院会主持的。
明白了吗?我建议:因为都是亲戚,所以最好不要上法院,因为这毕竟伤感情,能协商就协商,即使到了法院也会调解的;如果协商不成的话,那就上法院,你们的主张法院会支持的,那从现在就可以收集证据了!!! 。
现在的问题远比你想像的要复杂,因为,从你的叙述中好像你去世的姑父还有兄弟,那么在你姑父去世后,他的兄弟是有权按照《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规定,继承你姑父的遗产的。而“怕姑父的兄弟来闹事要房子,父亲就带着姑妈去做的遗嘱公证”,实际上已经侵犯了你姑父兄弟的合法权益。
根据《继承法》第八条“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的规定,如果你姑父的兄弟认为他们有权继承你姑父的遗产,以你姑妈所做的公证遗嘱侵害了他们的合法权益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遗嘱公证中无效(涉及你姑父的遗产)部分并依法继承,人民法院将支持他们的诉讼请求,故这个问题需要格外提请你们注意。
排除你姑父的兄弟继承遗产的要求,仅就你姑妈系的继承人而言,问题相对容易处理了: 1、由于在遗产继承中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且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故虽然你父亲和你大伯都是法定继承的第二顺序继承人,但因你姑妈所立公证遗嘱,而失去继承资格。
你姑妈的遗产(房产一处)将由公证遗嘱中指定的你与大伯的两个女儿共同继承,每人各得遗产房产的1/3。 2、不清楚你们卖房子时为什么按人头交了5个人的契税,但即使是这样,除公证遗嘱指定的三个继承人外,另外两人无权继承遗产。 3、你父亲作为第二继承人,属于利害关系人,无权要求撤消你姑妈的公证遗嘱。
4、虽然《继承法》第十三条做了“。。。。。。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的规定,但仅是针对法定继承的,并不包括遗嘱继承,尤其是在遗嘱继承中并未附加条件时。
因此,尽管你和父亲承担了“姑妈过世前几年,长期住院,看病开药,都是你们父女照应”的大部分责任,但继承将仍然按照公证遗嘱的“由三个侄女共同继承”进行。 你父亲并非不可以跟她们要辛苦费,但如果她们不同意,则你父亲无法通过任何法律途径支持自己的要求,反而恶化了与侄女间的关系(如果她们有良知的话,在你姑妈生病期间就应该适当主动的为你姑妈做点什么),岂非得不偿失?! 还望三思。
我来回答: 第一:如果遗嘱没规定如何分配遗产的话,又没有特殊情况的话(比如有残疾人或是生活无来源的人,那就该多分他们一点),一般来说是平均分配; 第二:房子已经卖了,交契税的时候是按人头交的,一共5个人,交了5份。交契税跟分遗产没有直接关系,不能说多交费的就多分遗产,但分遗产多的应当多交费这是肯定的,等分完后可以按多退少补的办法来处理; 第三:我父亲作为第二继承人,是否有全要求撤消姑妈的遗嘱?这里是绝对不能撤消的,我国法律有明确规定,公证遗嘱的效力是最高的,在与其它遗嘱冲突的情况下,要与公正遗嘱为准。
你姑父的兄弟是没权力在遗嘱的范围内要求分配遗产的。 第四:姑妈过世前几年,长期住院,看病开药,都是我们父女照应,上海那边也就过年过节寄个¥500或¥1000的过来,就去年来看过一次。(姑妈门口人都说,平时看不到她们,分财产了就都来了。) 现在我父亲想要跟她们要辛苦费,能要到吗? 这个是可以主张的,法律规定对于对被继承人尽了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适当多分,所以你们可以主张多分一点的,但数额不宜太高,法院会主持的。
明白了吗?我建议:因为都是亲戚,所以最好不要上法院,因为这毕竟伤感情,能协商就协商,即使到了法院也会调解的;如果协商不成的话,那就上法院,你们的主张法院会支持的,那从现在就可以收集证据了!!! 我也是这么认为,你其实应该请教一下法律援助中心,问问关于遗产继承的问题,应该可以很快解决的。
公正后的遗嘱是有法律效应的
答:公证处可以办理遗嘱公证。 由于你姑父已经去世,属于你姑父的那份遗产确实需要由包括你姑姑在内的有继承权的继承人共同继承,即使继承人没有把继承你姑父遗产一事纳入议事...详情>>
问:右侧睡觉抬头颈部痛而左侧睡觉抬头颈部不痛右侧睡觉抬头颈部痛而左侧睡觉抬头颈部不痛...
答:您的这个情况,如果是“一惯性”的,那要考虑是否颈锥有一侧骨质增生(颈锥病),如果是偶而的一次,那有可能是您“贪”凉而受到了冷气的刺激而产生的颈部肌肉痉挛或者是由...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