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资早年拿走,何来股权再次转让
你好,这要看双方的证据;
1,如果原股东已经领取股权转让款且已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且工商局已备案,原股东已不是此公司股东,他没有再次股权转让的权利;
2,如果原股东已经领取股权转让款且已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但工商局没有备案,你们可以要求原股东尽快协助备案,以免夜长梦多;
3,如果仅仅是股资拿走,名义上还是股东,建议尽快协商解决,因为善意第三方并不了解其仅是挂名股东,以免股权再次转让 ,维权难度变大。
祝你好运!
答:公司存续情况下的股东退出公司可以选择适用转让出资或者强制公司收购股份(又称公司股权回购)的方式。转让出资(即股权转让)分对内转让和对外转让。 1、对内转让指在公...详情>>
答: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