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提出离婚男方不同意能在女方家这里起诉?
女方提出离婚男方不同意能在女方家这里起诉吗
离婚诉讼的管辖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
一、双方均为外地户口的:诉讼离婚(只有一方愿意离婚,另一方不同意),其中被告在当地居住一年以上的即可以到当地的法院诉讼。二、至少一方已取得当地的户口的情况:诉讼离婚(只有一方愿意离婚,另一方不同意),被告是当地户口的,由户口所在地的法院受理,被告是外地户口的按第一条处理。如果解决了你的疑问,请好评,且行且珍惜!
不能,被告所在地,不同意也不妨碍你起诉阿
不行,在男方户口所在地起诉
你好,离婚诉讼,需要在被告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才可以起诉。如果男方经常居住地在女方家,则可以在女方家这边起诉离婚。
一般都在被告所在地起诉
到男方所在地起诉
一般情况为被告住所地(户口地)管辖,或者经常居住地。你可以去法院试试,看它是否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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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是原告就被告,在被告所在地起诉
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受理离婚案。但下列情况下,采用特殊地域管辖(请留意“原告/被告”的规定): 一、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三、被告如果存在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情况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四、被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五、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六、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七、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具体最好咨询当地律师。满意请好评。
一般情况下不能,如果具备一定条件也可以。比如居住情况。
你好,离婚诉讼,一般情况下需要在被告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起诉。
可以在婚姻登记地法院,被告户口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
问:请帮我看看化验单.肝功和两对半我老婆一年前怀孕的时候查出有乙肝.07年7月又去做...
答:是小三阳,肝功正常,查DNA来了解传染性.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