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拍卖法的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中的第一条“在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查封、扣押、冻结后,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进行拍卖、变卖或者采取其他执行措施。” 请问:一、在执行程序中,对未经法院扣押、查封的被执行人借款时设置的抵押物拍卖,是否适用本条规定,即是否必须经由法院委托拍卖? 二、如果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授权委托拍卖,是否合法有效?
1、你这题中有一个重要的地方没说清楚,那个“借款时设置的抵押”的对象是谁。如果那个债权人即抵押权人是本执行案的案外第三人,则不能适用本条规定。 2、也是以上的情形即那个债权人即抵押权人是本执行案的案外人,被执行人如请求执行则侵害了第三人的权利,故不能委托拍卖。
当事人行使抵押权,一般通过法院,法院对抵押物查封扣押之后再进行拍卖。但如果当事人之间可以就清偿变卖达成协议,意思自治,当然就可以不通过法院。
答:如果被执行人确实不能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中止执行,等被执行人能力履行的时候,再恢复执行。人民法院的判决只针对被执行人,不株连其他人。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详情>>
问:排卵期表我是7月21日来的例假,请问多少号是排卵期呢,一般例假都提前4-5天左右
答:女性的排卵日期一般在下次月经来潮前的14天左右。下次月经来潮的第1天算起,倒数 14天或减去14天就是排卵日,排卵日及其前5天和后4天加在一起称为排卵期。例如,...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