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骑摩托车上班途中躲车摔伤如何认定工伤
国务院令第375号)《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也明确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是工伤.但公务员是怎样规定的?
daixiyun1851的说法是毫无根据的。对于公务员这部分职业群体所持的所谓“医疗卡”是与其他职业群体一体化的、只具有基本医疗保险作用的“医疗卡”,而并不是过去一直沿用的公费医疗证。基本医疗保险的特点是保病而不保伤。公务员特别是基层公务员因公负伤或者其他意外人身伤害是不可能在基本医疗保险上得到补偿的。由于立法的的失察以及机制的缺失,很多地方机关公务员因公受伤,根本得不到任何费用补偿。在工伤保障问题上,企业劳动者甚至个体雇工都可以通过工伤认定程序求得相应的补偿和职业保障待遇,而号称“铁饭碗|”的行政事业单位的公职人员却有可能得不到任何工伤保障方面的支持!这就是工伤保障方面的残酷事实!!在当前情况下,工伤认定程序是取得工伤保障的重要前提。
绝对要认定为工伤.在上下班的途中就算是工伤.
按《劳动法》来说,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并进行处理。 但对于公务员来说,一般都不称为工伤也不按照工伤处理的程序进行处理。处理程序相对来说更简单些。每个公务员都有医疗卡,住院后,拿住院发票,到单位按一定的比例报销就行了。不存在先进行工伤认定,再按级别进行补偿。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是工伤
你首先要把公务员当成普通的劳动者,这样才能简化问题,公务员虽然是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可是根本上说他也是劳动者啊,适合劳动保障法
公务员也是劳动者,所以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认定为工伤
答:条例第29、31条规定,工伤职工可以享受以下医疗待遇: 一、工伤职工到规定的医疗机构治疗工伤的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1、治疗所需的挂号费、医疗费、药费、住院费等费...详情>>
答:据我所知 应该有1200人左右详情>>
答:可以报名。 急性肝炎恢复后,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和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持续正常半年以上者;慢性肝炎恢复后,ALT和AST持续正常2年以上者,均合格...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