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债务问题!
假设某债务人欠债权人500万,债务人所有资产只有100万元现金,和200元的固定资产(房子+车子等等),那么债权人有没有权力要求把债务人所有的资产拿来给自己当还债?
你的债权必须是合法的且不能有暇庇的,如果你起诉的话,就是500万债权得到了法院的支持,法院生效判决认定对方对你的债权承担全部责任,那你的债权可以依法由其偿还。但是对于债务人的所在财产是否全部作为清偿你债权的资产,要分别不同情况执行。 1、如果该债务人不仅欠了你的钱,而且还欠了别人的钱那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如下 88.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
多个债权人的债权种类不同的,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而享有的债权,优先于金钱债权受偿。有多个担保物权的,按照各担保物权成立的先后顺序清偿。 一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执行的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各债权比例受偿。
如果该债务人系企业法人欠你的款项,而其现有资产系其个人企业资产,那他可以申请破产。那就是按照企业资产来偿还所有债务。 以上各种情况你均系按比例按得欠款的偿还无法满足全部债权需要。 2、既使债务人只欠你一人的借款,其个人资产还必须是其个人合法所有的资产,比如不包括家庭成员的共同财产,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如下, 第六条 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第七条 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 所以根据以上情况,你不可能把所有他的个人资产全部归还给你。
综合以上情况,他个人的所有财产是不可能作为偿还你的资产的。 但另外提醒你,如果在你的债权不能得到全部偿还的情况下,如果以后你还发现了他另有可供偿还债权的财产,你还继续申请法院执行对方的财产偿还你的债权。 。
有
从法律上讲,债权人是没有权利这样做的。 但是,经过双方协商同意,是可以的。 其次,是通过诉讼程序,由人民法院判决后,债务人不自觉履行的,可以对债务人进行强制执行,将其全部财产予以抵债。
法律上是可以的,你可以根据法律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清偿债务.但双方需要有明确的债务关系和合同协议.否则不受法律保护的.当债务人现金无法支付时候,可以用现金等价物,折算清偿.如债务人无法请偿时,可以追究其法律责任. 希望你的问题早日解决.
问:我好孕了吗我是7月2号Yj,周期28天,前天测到ZZY两道杠。可不知道为什么,前...
答:祝贺你!你应该是好孕了.不要太担心是宫外孕,别给自己这样的压力,再说你得再去医院确认是否真的怀上了,!祝你安好!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