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购材料用于生产产品的什么情况下进项税转出 什么情况下视同销售
外购材料用于生产产品的什么情况下进项税转出 什么情况下视同销售外购材料用于生产产品的什么情况下进项税转出 什么情况下视同销售
增值税视同销售货物的规定: 1。将货物交由他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3。设有两个以上的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到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或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5。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或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或无偿赠送给他人。 当出现退货、购进商品自用、损毁(非正常损失)、用于集体福利或赠送他人、或不应抵缴而抵缴了进项税,在这种情况下应做进项税转出。
附:一般纳税人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1。购进固定资产(东北地区除外、中部6省的26个城市除外); 2。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3。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4。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5。
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 6。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
外购材料在货物损失时作进项转出; 让售时作视同销售. 当然如果是生产出成品捐送或用作福利的话也视同销售.
答:在税法上,根据8种视同销售的情况的定语,归纳总结如下: 不管外购还是自产,实际的销售,税法上都是销售。 现在自制、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投资、捐赠、对内分配股东,在...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