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力待定合同中相对人有什么权利?
效力待定合同中相对人有什么权利?
权力如下: 1、效力待定合同制度赋予相对人催告权和撤消权两项权利,以维护善意相对人的权益。 2、无处分权人所订合同,不影响善意买受人根据善意取得制度所取得的权利。由于权利人拒绝承认,合同被宣告无效,财产已交付的,如果受让人善意取得动产,则依法取得该动产的所有权。如交付的是不动产,因不动产所有权变动应实行登记,故不发生善意取得的问题。 3、无权代理人所订合同,如本人不予追认的,对本人不发生代理人行为带来的后果,但如果该无权代理行为具备一般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那么该代理行为仍将产生一般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并由该无权代理人自己作为当事人承担其法律后果。
答:效力待定的合同:(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2)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无权处分财产人订立的合同。详情>>
答:一般是按时计费,根据案件复杂程度来定。详情>>
答:不可以吧,可以用一些收缩毛孔的化妆品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