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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委托公证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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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委托公证的事情

关于委托公证的事情,2008年1月8日,我用房子作抵押,在一个单位贷了款5万元,按照规定都要到房产局,作抵押登记,并且还要做委托公证,就是说,我一旦到期还不上贷款的时候,可以保护放贷人的利益,但是,我发现了几个疑点,第一和我签合同的是个人,而不是单位,第二我的房子市价17万左右,评估书上只写5万,第三公证书上只写我同意委托他办理出售转让,更名过户,撤销抵押。而没写在什么情况下,他才有权这样做。我问公证人,怎么写得这么笼统,具体的情况怎么不写,公证员说都是这样写的。而且,我到房产局去咨询,的结果是如果他拿着那份委托公证随时都可以,撤销在房产局的抵押登记,也可以更名过户,买卖交易。那我的权益不受保护了,所以今天我把钱还给了他,要回了合同,和收条,付了一个月的利息。并且和他的朋友(他委托的)一起去公证处销毁了我签字的3张公证书,后天在一起去房产局撤销抵押登记。他还说,没遇到过像我这样计较的人,是我太计较了,还是公证书真的有问题,有明白的告诉我。我认为我做得对,我虽然损失了一个月的利息,但这个公证书的风险是不是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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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评回答
  • 2008-01-15 22:07:19
    其实您说的过程差不多是这样的,但是有几个疑点:1、您房子的评估价格是谁做的?如市场价格在17万而只给您评估到5万,这是一点;2、做委托公证要把您委托的事由说清楚才能做委托,不然就会像您担心的一样,如果您委托给他,他就有对您房子的处理权,到时候房子卖了您都不知道;

    1***

    2008-01-15 22:07:19

其他答案

    2008-01-17 22:31:04
  • 你做得对。呵呵,女人真是谨慎。 
    关键是这一点“公证书上只写我同意委托他办理出售转让,更名过户,撤销抵押。而没写在什么情况下,他才有权这样做。” 
    可以看出,对方很懂法律,因为抵押后到期不能还款的话,不能直接约定房屋归他,法律禁止这样,所以他通过这个手段,变相的达到了规避法律的目的。上面你讲的换句话说,就是你到期不能还款的话,他可以直接以5万元卖给他的亲戚或朋友,你无权过问,这你就亏大了。 
    而且,公证书没写条件,他现在就可以处理。虽然你可以通过诉讼要求自己的权利,不过对于他这么懂法律的人来说,你赢不了官司,我也可以达到这种效果。 
    所以,你多个心眼是没错的。借款的话,办抵押就可以了,天下哪有要他委托买卖的事。这位朋友很懂法律,要小心他哦。

    六***

    2008-01-17 22:31:04

  • 2008-01-16 12:42:48
  •   ……你说的情况普遍存在,当前,的确是这麽办得。
    你们的委托公证,公证处只是根据你们的申请,证明你们的委托代理关系,证明你们的签字或手印属实。至于你们的具体行为、内容,是你们自己设定的,公证处并不参与。公证的依据是民法通则第55条和合同法,证明委托真实、合法,但,不保证具体操作后果。
      现在,房产中介(者),大部分是名义上的委托代理受托人,实质上的“收房转卖”者。就是:形式上卖房方委托受托人(中介)代为办理手续,实际上是中介自己“一口价”买下了该房产,并付清房款,要回了房产证、钥匙,自己实际控制该房;然后,中介自己寻找买主,从中“加价”获利。
      由于有公证委托书,中介可以以原房主的名义与买主办理过户手续,原房主不需要出面,也不知道后来的“卖价”,因为,他们的中介代理早就彻底“结束”,自己早就拿钱、走人了。如果中介不这样办理,以自己的名义买房、过户,就要承担大量的税金,因为,买卖房产是它的本职业务,大量流水“经营”作业,税金缴的多,盈利就会少。
      如此这麽一“委托代理”,就成了卖方委托关系,隐藏了自己的实际“卖房人”身份,少缴税金,增加了盈利。在当前,房价“涨胜一片”的“大好形势”下,中介肯定是---赚钱肥了!但是,也有风险,那就是,万一估计不准、出了差错、“漏子”,或房子降价、卖低,他们也就会“赔本”。
        公证处赋有依法办证(公证法)的法定义务,又不能、也无权力、无理由拒绝当事人的委托公证申请---因为当事人是合法申请(不说是假委托、真买卖的事实),这是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是公证处“正常业务”,拒绝办理是违法的……只有依法办理。这就是全部内幕。
      没有办法,公证处只有制作一份所谓的“告知书”,在材料、笔录中说明利害关系,可以说尽量尽到“预防纠纷”责任,后果当然当事人要---自己承担。这也不是公证处和中介、当事人“恶意串通”,设“陷阱”,是“不得已”的、“没有办法的办法”,是“法定责任”。
      否则,当事人、中介会告公证处---“不作为”---公证处就要“吃不了兜着走”!败诉,还要给人家继续办理委托代理公证书。 明白了吧!哈哈、哈哈…………。

    a***

    2008-01-16 12:4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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