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个人手机费报销是如何规定的
理论上规定是这样的: 1、非特殊岗位,视同工资薪金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而且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2、特殊岗位,可以作为费用扣除,也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实际操作中是这样的规定的: 如果实行了通信补贴、公车补贴改革的,在一定标准下,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也不征收企业所得税,超过标准才征收,这里说的标准是执行公务员工资,并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行政级别,所以一般企业不得执行这个,只有国有企业才会可能。 但往往很多企业都直接全额扣除,关键是看税务人员的松紧程度。
是按每人每月300元计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