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帐支票丢失后怎么办?
我公司给客户开出了一张转帐支票,可是客户把它弄丢了,现在客户要求我们重新开一张,请问我们有这个义务再开一张吗?如果被别人拾到了或者别人用它在市场上流通了,人家找到我们公司要钱怎么办?因为这张支票的支取期限是10天,现在是在银行转帐不行了。就怕第三人拿着它来向我们公司要钱,我们怎么办?
根据《票据法》规定,如果票据遗失的应当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程序,宣告票据无效。 万一对方公司其实已经将该支票背书给他人。或有人伪造对方公司财务章等进行背书转让,那么善意取得该支票的人可以向贵公司追索票据金额。即使等满10天,钱没有被划走,善意取得方还是可以向贵公司追索票据金额的。
如果收款人单位名称处你公司已填上,那么请他耐心等十日(按支票上填写的日期计算),等有效期过后,查你们公司的帐看是否划走这笔款,如果没有,可为他们重新开,但你们可以收取手续费,一般5-10元。如果没有填单位名称,那么你可就必须到你们公司的开户银行办理挂失手续,如果金额不大,就可到此为止;如果金额巨大,则还应该在你公司所在地法院办理一个什么手续(好象是发个声明),这样银行肯定就不会支付,如果不办这个手续,那么捡到这张支票的单位如果在你所在银行的别的支行也有帐户的话,就可以从别的支行划走这笔款项(虽然最终可以查出并追回,但要付出很大的精力、很多的时间),办这两种手续都要收费的,银行方面的费用较低,而法院方面的费用较高,不过,你们可以要求客户承担。
立即挂失。
根据《票据法》规定,如果票据遗失的应当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程序,宣告票据无效。 万一对方公司其实已经将该支票背书给他人。或有人伪造对方公司财务章等进行背书转让,那么善意取得该支票的人可以向贵公司追索票据金额。即使等满10天,钱没有被划走,善意取得方还是可以向贵公司追索票据金额的。
挂失呀。这点常识都没有吗?
做公示催告吧,已填写并盖了章的支票不可以挂失的,而且将来可能会惹麻烦。
为保险,10日后再说。最好是先通知你的开户银行,说明情况,银行会处理的
说难也简单,我就经常遇到这类事情.一:当会好人,也进步一下关系,重新给他开张.再到电台或报纸挂失以前的那张.二:最损的,最好成绩别用.就是:事不关己,由它去.建议您采取第一中,有利于您的工作和社交! 还有嘛事给我发邮件好了!!!
cancel old one give the person who want it another one
不用担心,我公司也遇到过这种事.首先你要知道你的支票开的规矩不规矩(日期,收款单位,金额,用途是否开全),如果规矩去银行要求作废就可以了,如果不规矩你只能天天查帐了.
十天之内你不应该给收款单位开出第二转帐张支票,你单位应该向开户行提交一份证明,写明原因,银行可将丢失的这张支票票号做销号处理(如是工行经办员用1221交易),这样即使是通兑也不会存在风险。如支票在有效期内找到开户行还可做作废凭证恢复交易,支票还可以继续使用。
不能开,因为支票可以背书转让!不一定会在10日内支取的!
赶紧挂失再说!
转帐支票是无法挂失的,只能通过法院进行公示,宣告票据无效.等过了有效期和法定追溯期后,方可办理补办手续.这不是追究谁的责任的事,考虑不周将造成经济损失.
你挂失后,可以向法庭申请公示催告啊!
我认为没有必要再开一张!!!保管义务并不是在你那里呀
向当地银行作支票挂失,并向报纸作声明、号码、日期、金额。
如果已经填写收款人名字,那么第三方拾到也没有办法从贵公司帐户支取钱的,此情况需确认你客户可靠不会欺骗,可以重新开支票,最好立字据;如果是空白收款人抬头,则应该立即采取海上闲云鹤 的建议.
1、立即与你公司的开户行联系,对该支票进行挂失止付,如果已经划帐(背书到提),就无法挂失了。 2、10日后该支票过期失效后,再为客户开具一份同等金额支票。 3、如果支票已经划帐,其经济损失由客户自己承担。 4、从法律角度看,其它人拿该支票找你公司的情况不可能,否则将涉嫌经济诈骗行为,不必担心。
挂失呀!
既然你们已经知道了这件事情,如果你们不去替客户挂失,而客户也没有去挂失或者申请公示催告,从而造成损失的话,你们是有过错的,因此我建议贵公司应立即去挂失或者提醒客户挂失,从而避免自己行为上有瑕疵。 我的MSN是lawyersfy@ ,很高兴为您解答!
你可以通知你的银行此张支票作废啊。而且要求你的客户负责因此产生的费用。
叫他们等10天,支票的支取期限过后,没有被划走的话,再给他们补开一张不迟。当然了,为客户负责起见,你要帮他们,作支票挂失。
问:我好孕了吗我是7月2号Yj,周期28天,前天测到ZZY两道杠。可不知道为什么,前...
答:祝贺你!你应该是好孕了.不要太担心是宫外孕,别给自己这样的压力,再说你得再去医院确认是否真的怀上了,!祝你安好!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