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问知识人 爱问教育 医院库

劳动社会保险能让单位补交吗

首页

劳动社会保险能让单位补交吗

我在供电公司工作八年,单位一直没有签定劳动合同,就在新劳动法实施后签了一年,单位也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给我们交纳社会劳动保险,我们是临时工,可以让单位补交这八年来的社会保险吗?申请劳动仲裁会得到支持吗?谢谢明白人指点!

提交回答
好评回答
  • 2009-01-08 20:29:28
    1、建议首先与单位协商解决此事。
    2、要想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必须要收集相关的证据,如工资卡/条、同事的证人证言等,证明已与该单位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3、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依法为劳动者缴纳保险,这是法律的硬性规定,否则将要受到法律的处罚。你可以请求单位为你补缴保险。
    如果单位拒绝你的请求,你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之规定,得到经济赔偿、解除劳动合同。
    4、若协商不能解决,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
    5、向当地的劳动行政保障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自08年5月1日起,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为一年。

    ※***

    2009-01-08 20:29:28

其他答案

    2009-01-08 23:52:59
  •   1、《劳动法》施行后,所谓的临时工已经被“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的合同制员工所代替。而你已经在供电公司工作了八年的经历,已远远超出法律界定的“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的用工形式,不能再拿所谓的临时工说事。
    2、虽然供电公司在八年中仅是在新劳动法实施后签了一年的劳动合同,但并不妨碍你们从进入供电公司时起,已经与供电公司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3、单位没有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以及劳动合同的规定,为你们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做法,违反了《劳动法》第七十二条和《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七款的规定,侵害了你的合法权益,是不能够接受的。你有权要求供电公司为你补缴欠缴的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今的社会保险费等。
      也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的规定,向供电公司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裁决解除与供电公司的劳动合同,支付《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补缴欠缴的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今的社会保险费等。
       相信会得到仲裁委支持的。 。

    海***

    2009-01-08 23:52:59

类似问题

换一换

相关推荐

正在加载...
最新问答 推荐信息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热点检索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返回
顶部
帮助 意见
反馈

确定举报此问题

举报原因(必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