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下既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又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一直搞不清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关系: 1、哪些情况下对具体行政行为可议可讼? 2、哪些情况下只议不讼? 3、哪些情况下先议后讼? 谢谢了,盼哪位高手能给予指点
其实问题是要弄清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衔接关系,理论上大致分三种:复议选择、复议选择兼终局、复议前置。 你所问的“1、哪些情况下对具体行政行为可议可讼?”就是复议选择,这种案件,是指当事人可先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再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案件。
这类案件很多,除了复议选择兼终局和复议前置的案件外大部分属于这种情况。 “ 2、哪些情况下只议不讼?”这种说法是不确切的,准确的应表达为复议选择兼终局,是指可在复议和诉讼之间自由选择,但选择申请复议且复议机关作出复议决定后即不得起诉的案件。
这种案件前提是复议诉讼都可,但关键看你怎样选择,选择后果只能是单一的。这种案件现存的不是很多,仅有公安机关以违反出入境管理为由对中国人进行拘留、对外国人进行罚款或拘留的案件。 “3、哪些情况下先议后讼?”就是指复议前置了,这种案件应当先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才能向法院起诉。
复议前置只能由法律、法规规定。常有的案件有自然资源所有权、使用权确认案件,对征税行为不服的纳税争议案件。
问:发烧用药后过敏该怎么办啊我家宝宝前几天发烧,烧到39度,吃了美林,还用了对乙酰氨...
答:药物疹 药物过敏常可引起皮疹,称为药物疹。 药物疹一般紧跟药物热发生;但也可以先于药物热发生。皮疹可有多种形态,如麻疹样,猩红热样,湿疹样,荨麻疹样,紫癜样,疱...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