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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产担保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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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产担保问题

父亲的一位朋友因为资金短缺向银行贷款,找父亲做担保.他自己的房子和我家的房子共到银行贷款90万元.后来父亲的朋友去世,且他家里也无力偿还还银行贷款.我家的房子房产证上写的所有人是四人(父亲/母亲/大哥和我),请问父亲担保只有他一人签字有法律效应吗?我们家要拿回房产证需要帮忙偿还银行贷款吗?新物权法是否规定要所有房子的物权人共同签字才有法律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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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评回答
  • 2010-02-23 16:45:05
      解决你的问题首先看你父亲前的保证合同采用的是那种保证方式。保证方式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一般保证就是说在法院审判你父亲的朋友和银行之间的纠纷前,并且对你父亲的朋友家强制执行前,你家是不用承担保证责任的。
    连带责任既是说银行可以选择你家或你父亲朋友家来要求偿还债务。
       注意的是《担保法》19条规定了,对保证方式约定不明或没有约定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其次,比较重要的一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四条中规定,共同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设定抵押,未经其他共有人(就是母亲、大哥、你)的同意,抵押无效。
      但是,其他共有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而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抵押有效。 从你提的问题中我觉得你们可能不知道你父亲把房产作了抵押,如是这样那抵押合同是无效的,你们可以拿回房产证而不需还款。特别说明的是,银行负有举证证明你们家的成员知道你父亲把房产抵押出去的事实,个人认为只要你们口径一致,银行很难证明,这样,抵押合同就无效了。
       最后,新物权法没这样的规定。

    h***

    2010-02-23 16:45:05

其他答案

    2010-02-24 09:06:48
  •    无论该房产是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只有一位共有人签字都是不能对该房产进行处分的。银行方面在办理抵押贷款时是存在过错的,所以您可以向法院主张担保无效并返还房产证。
       但如果合同签订在物权法生效之前,依据担保法司法解释第七条的规定,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所以您的父亲可能还要承担部分的还款责任。

    法***

    2010-02-24 09:06:48

  • 2010-02-23 16:36:27
  • 是的,但是你父亲的担保是有效,只有你父亲的有效,这个房产是没有抵押过的,如果抵押了也是无效的.

    浙***

    2010-02-23 16:3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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