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人员离职时需交接的哪些事项?
会计人员离职时需交接的哪些事项?
1、以前年度的所有凭证、所有账本; 2、 交接最近3年的纳税申报底单; 3、将银行对账单和账目上进行核对; 4、交接现金,并和现金账进行核对; 5、如果管理合同,还要交接所有合同,并核对金额; 6、交接发票,并核对数量; 7、财务章交接; 8、公司的进出货往来有关的账本,有利于了解进贷成本和渠道路财务章交接。 各类总账、明细账核对后填写有关交接报告,双方、单位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签字。
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所以,为...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