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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求一篇关于取消农业税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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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求一篇关于取消农业税的论文

各位大虾,请帮帮忙啊,要开学了,小女还有一篇论文未写,救命啊!!!!!!!!!字数不限,但也不要太少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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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5-08-05 16:13:14
      给你提供一个网址,去看看吧,会有收获的!!!
    天润财经论文:
     
    《论取消农业税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大决策》---(仅供参考)
    中国取消农业税,是中华文明史上一块最伟大的里程碑,是中国社会与封建告别的历史分野,是中国现代化最为强劲的动力支点。
       一句话,取消农业税,是最积极的政治,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大利民决策。 在中国,取消农业税意味着: (一)。在中国上下五千年的文明史中,第一次把农民当人看。在中华文明数千年的农业社会中,农民一直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一直是政府财政的提供者,一直是各种社会矛盾冲突最终的承受者。
      用农业社会的话讲,土地是财富之母,农民就应该是财富之父。然而人类的历史很多时候是颠倒的。农民这个“财富之父”,面朝黄土背朝天地拼命干活养活了一切不是农民的人,而社会从来没有正视过他们,他们只是草民、只是耕夫、是“不是人”的人。新中国成立之前的中国历史,实际上是一部对农民的压迫史。
      新中国成立后的最初的28年里,农民只是长着脚的农业生产工具,加之工农业产品巨大的剪刀差,农民受剥削的地位没有改变。改革开放实行土地承包制最初的三、五年里,农民的确得到了较为公平的待遇,但80年代中期以来不断严重的农村“三乱”,加上不合理的税负,不断加重了农民负担,拉大了城乡居民收入差距。
      在沉重的税费负担下面,农民的经济权益被掠夺。农民天然而然成了“草民”。只要对照一下我们的城市社会是怎样对待农民工的,就不难想象我们社会事实上怎样对待农民的。农业税的取消,是中国历史第一次给农民以公平,第一次把农民的事当成人的事情来办,因而是第一次把农民当人看。
      这是中国社会对农民第一次实实在在的政治解放。 (二)。斩断了中国特有的带着严重封建色彩的掠夺性食物链。权力是否在社会产品中起支配作用,是衡量一个社会骨子里是不是封建的因素之一。我国社会的分配,直到今天仍带有明显的“权力分配”色彩。如公务员的远远超过名义收入的灰色收入,财政的刚性积累与低效使用等都是证据。
      这方面的证据要多少就可以举多少。权力分配的规律是,上级抠下级,长官抠群众,机关抠企业,城市抠农村。最终经济上被抠的,是农民和工人。举两个人们天天在经历的例子来说明吧。例一,是中央机关干部出差,按照财政部规定的报销标准,处长以下的干部不能座飞机只能座火车,吃饭肯定不成席,睡的肯定不上星。
      过去,一般是采取内部招待所来解决这一问题。而现在,内部招待所统统承包了。中央干部只要到地方出差,必定出现亏空。怎么办,地方接待部门消化。而经济条件好点的地方,财政来解决这项费用,而条件不好的地方,只有找企业来买单。来企业买单如赞成了亏损,最终倒楣的必然是工人。
      再如基层政府一般都是靠农业税,或者说是当地农民养活的。基层的一切灰色收入,公开的吃喝招待,办公条件等等一切费用,归根到底都是农民承担。这些压在农民身上的费用,基本上是通过农业税、农业税附加以及与此打包的一系列收费摊派来实现的。取消了农业税,直接截断基层行政开支与农民直接挂钩的做法,实质上是截断了中国社会带有强烈封建色彩的分配制度和食物链。
       (三)。直接增加了农民收入。全国每年农业税收入大约500亿元。平摊到每个农民,每人每年可增收大约60元。这60元的意义,从“钱”的角度看意义不大,但在“钱”外,是换了新天。 (四)。给彻底解决“三农”问题创造了最为重要的条件。“三农”问题归终要解决的问题是农村社会的发展、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和素质提高的问题,涉及的问题很多很复杂。
      但有一点是非常重要的,那就是农民对农业、对土地的信心。取消了农业税,从根本上提高了农业经营的效益,会刺激农民提高农业生产率的积极性,从而建立起解决“三农”问题内生的造血机制。此外,还会大量减少外出打工人口,对社会的稳定发展有积极意义。据有关报道,05年农民工返农现象已经明显出现,这都是取消农业税的直接结果。
       (五)。一定程度上挽回了人民群众对政府已经失去很久的信心。多年来,腐败、空头口号已经严重拉开了政府与民众的距离。因此民间对政府的号召,多半表现得冷漠。包括笔者在内,我的确不相信取消农业税这种惊天动地的德政会言必行、行必果。取消农业税政策发布以来短短一年的实践证明,政府这一承诺的确是一诺千金,政府的信誉的确还在,不能不说我们的政府,不是一个人民的政府。
      当然,政府还存在这样那样的很多问题,特别是腐败问题,但很多问题都是长期积累形成的,如腐败,中国历朝历代都有。官僚主义,也是几千年的老问题。但只要我们的政府还尊重实事求是,还会像本届政府一样有言必行行必果的作风,很多问题的解决,就有个盼头。 (六)。
      从根本上启动社会公平。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社会公平在政治上是向前发展的,而经济上的不公平是在退步的。但在中国有一个独特的现象:不公平的最终承担者是农民。这可以上访群体基本来自农村这个事实里充分证明,也可以从农民工的待遇里深刻的反映。社会默认对农民的不公,是现实不公的基础。
      取消农业税,提高农民的政治地位,将有力地铲除对农民事实上的各种歧视,进而从根子上摧毁社会不公的现实基础。农民公平了,中国的一切不公平都立不住,都会滚蛋。可以说,促进社会公平,从取缔农业税开始;实现以人为本,从根子上开始。 总而言之,取消农业税,是中国有史以来最大的德政,是现实最积极的政治,是中国9亿农民阳光普照的实惠,是中国政治的新篇章。
      将打开中国农民历史发展的新纪元,为提高农民政治地位、提高农民收入、启动社会公平、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以及从根本上解决中国特有的“三农”问题,奠定看得见摸得着感觉得到的基础。

    a***

    2005-08-05 16:13:14

其他答案

    2005-08-09 17:55:36
  •   农业税介绍
      农业税是国家对一切从事农业生产、有农业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俗称“公粮”。1958年6月3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96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1994年1月30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对农业特产收入征收农业税的规定》。
       农业税的特点:1、以农业收入为征税对象;2、以常年产量为计税依据;3、实行两种方式征收;4、实行由国家统一控制下的地区差别比例税率;5、地方政府具有相对较多的管理自主权。 一、农业税的纳税人 凡从事农业生产、有农业收入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农业税的纳税人。
       二、农业税的计税依据 农业税的计税依据是农业收入,可以分为以下两种: 1、按常年产量计算的农业收入。它是农业税的计税产量,不是实际产量,是我国农业税的重要特点之一,也是农业税行之有效的征收方法。 2、按产品收入计算的农业收入,是农林牧产品的计税依据,对列举的农林牧产品,按产品的收入计算确定农业收入。
       三、农业税的税率 全国的平均税率规定为常年产量的15。5%;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平均税率,由国务院根据全国平均税率,结合各地区的不同经济情况,分别加以规定。 四、农业税地方附加 在征收农业税(正税)的时候,还允许地方根据实际需要,在一定的比例内,附征一些税额,由地方使用,这就是农业税地方附加,也叫“地方自筹” 五、农业税的纳税期限 农业税分夏、秋两季征收,夏收较少的地区,可以不进行夏征,在秋季一并征收,具体时间由省级人民政府规定。
       六、农业税的纳税地点 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将应缴纳的粮食或者其他农产品和现款,送交指定的机关;征收机关收到以后,应当发给收据。 纳税人有运送他们应缴纳的粮食和其他农产品的义务。义务运送的里程,一般以当日能够往返为原则,具体里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委员会规定。
      超过义务运送里程的,其超过的里程,应当按照当地的一般运价发给运费。 七、农业税的优待与减免 纳税人从下列土地上所得到的农业收入,免征农业税: (一)农业科学研究机关和农业学校进行农业试验的土地; (二)零星种植农作物的宅旁隙地。 下列地区,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委员会决定,可以减征农业税: (一)农民的生产和生活还有困难的革命老根据地; (二)生产落后、生活困难的少数民族地区; (三)交通不便、生产落后和农民生活困难的贫瘠山区。
      

    美***

    2005-08-09 17:5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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