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权什么时候设立?
质权什么时候设立?
质权的设立:(一)动产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二) 以汇票、支 票 、本票 、债 券 、存款 单 、仓 单 、提单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有关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三)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答:其实很简单,你现在当务之急是向另一债主起诉的法院(采取诉前保全的法院)也提起诉讼,因为你对车享有质押权,只要另一债主没有和你朋友签定抵押合同并且登记过,你对车仍...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