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处罚?电子出版物出版中?
电子出版物出版中,哪些行为可按出版管理条例第六+ — 条处罚?
未经批准,擅自设立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擅自从事电子出版物出 版业务,假冒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或者伪造、假冒连续型电子出版物名称、 电子出版物专用中国标准书号出版电子出版物的,按照《出版管理条例》第 六十一条处罚。图书、报纸、期刊、音像等出版单位未经批准,配合本版出版物出版电 子出版物的,属于擅自从事电子出版物出版业务。
答: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地图编制出版管理,保证地图编制出版质量,维护国家的主权、安全和利益,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服务,制定本条例。 ...详情>>
答: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