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空头支票
我老板前一段时间开了两张空头支票。现在中国人民银行下了通知道,要罚款2000元。交罚款时间为15天内,但是我老板现在因企业经营不善,注销了营业执照。请问他还要再交2000元的罚款吗?要是不交的话,会收到律师信吗?营业执照已经注销,公司已经不存在,中国人民银行会采取什么法律手段来做呢?请各人仕帮帮忙。谢谢
签发空头支票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出票人逾期不缴纳的,人民银行将采取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要求停止其签发支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有关空头支票处罚的资料按会计档案管理要求进行专项装订,保管期限五年。按正常程序你的这些都没有完成怎么可能注销呢?这样清算都可以通过吗?
答:既然营业执照都注销了,那说明企业已经进行了清算,所以这罚款不是在清算财产中支付。 不知道你这企业是什么性质的企业,如果是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估计也是这种形式...详情>>
答:海峡人才网。 中华航运网。 厦门货代网。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