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哪些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简易程序是指在第一审程序中,基层人民法院审理某些事实清楚、情节简单、犯罪轻微的刑事案件所适用的较普通程序相对简化的程序。简易程序的特点体现为: ①只适用于第一审程序;②只能由基层人民法院适用; 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必须是事实清楚、情节简单、犯罪轻微的刑事案件。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4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①对依法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的公诉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人民检察院建议或者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②告诉才处理的案件;③被害人起诉的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进一步规定,人民法院可以对下列公诉案件适用简易程序:①事实清楚,证据充分;②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对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实没有异议;③依法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单处罚金。
只有同时具备上述三个条件、处刑较轻的公诉案件才能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经济纠纷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开庭审理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收到起诉状经审查立案后,认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详情>>
问:当工作中遇到“垃圾人”时,应该怎么办?我现在做的是一份有服务成分的工作,有时候面...
答:窗口工作的确有时让人很苦恼 社会上不讲道理的人也的确多 个人认为,情绪与工作是两码事 既然是垃圾人,何必为他们生气 我知道楼主有时不是生气,而是窝着火,还没地方...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