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什么救济途径?
不服行政机关的信访处理结果,有什么救济途径?
根据我国《信访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信访人对行政机关 作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请求原办理 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复查;对复查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 起30日内向复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请求复核;信访人对复核意见不服,仍然 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 不再受理。由此可见,李某等34人对信访处理结果不服的,依法有两次机会获得 救济,就是通过向原办理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复查和向复查的上一级行政机关 复核。信访实行类似法院诉讼的两审终审制度,对信访结果不服的,经过复查、 复核,信访救济程序即告终结,信访人同一事实和理由的信访将不会再被受理。
问:法律咨询法律咨询法律咨询: 情况是这样的,我和姐是同母异父,她的生父去世后,母亲...
答:这调解协议可以作废吗?我老婆没签字,夫妻财产是共有的, 我老婆要上诉,想请法律高手支支招,我不相信在法律上分家,都分给女儿,儿子没份的,(就是想不通,窝囊) 问...详情>>
问:干练的个性是怎样养成的?朋友们都说我很善良,可我还是希望自己能够更干练一些......
答:在于增强智慧; 提高阅历; 博学名人之功; 勤于生活实践!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