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设立私募基金?
如何设立私募基金?
设立私募基金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 2、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可以使用“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基金”等字样。“北京”作为行政区划分允许在商号与行业用语之间使用。
3、基金型:投资基金公司“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5亿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不低于1亿元;5年内注册资本按照公司章程(合伙协议书)承诺全部到位。” 4、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
5、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 6、基金型企业的经营范围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基金型企业可申请从事上述经营范围以外的其他经营项目,但不得从事下列业务: (1)发放贷款; (2)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 (3)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 (4)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
7、管理型基金公司:投资基金管理“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3000万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 8、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 9、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
10、管理型基金企业的经营范围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
如果你不属于成熟、专业的私募基金,没有雄厚的资金基础,没有固定的产品发行渠道。有的只是股票买卖操作技巧。这样的情况,你跟传统的专业的私募基金相比,起点低。有以下困难和解决办法可以提供给你。你参考一下。知名度不够私募要想募资顺利,需要在行业内有一定的知名度,但规模小、从业时间短的投资经理,不具备这个条件。
解决办法:有些券商现在有私募培育计划,一般是500万自有资金起点,在该证券公司操作满半年,即可有一定的过往记录,半年后券商会择优在财经媒体、财经网站进行推广。进行私募排名,知名度可以迅速提高。募资途径缺乏如果行业内人脉资源尚浅的私募经理,很难在市场上迅速的募集资金。
解决办法:有些券商可以在你有半年操作记录之后(当然,记录要优秀),给你配一部资金,然后在市场上募集投资者的资金,比如,你自有资金500万,券商投1000万,市场上募资3000万,于是你的私募就成立了,剩下的就是你加油了。缺乏私募基金的后台支持私募基金操作跟普通股票投资不同,一般资金规模会在几千万到几个亿不等,操作难度比个人投资难,不仅如此,在结算、市场信息支持、税务规避等方面都有较高额度要求,有些私募还需要各种金融工具进行对冲,这需要专业的后台支持。
解决办法:券商在培育私募方面会给于全方位的支持,包括结算、市场信息支持、税务规避等方面。潜在还可以介绍行业内人脉给于支持、分享。剩下来你该做的就是努力把业绩做好,回馈客户,为下一期私募产品募集做准备。以上就是简单介绍,不知是否满意。
设立私募基金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应当向基金业协会申请登记: (一) 实缴资本或者实际缴付出资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二) 自行募集并管理或者受其他机构委托管理的产品中,投资于公开发行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债券、基金份额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规模累计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三) 有两名符合条件的持牌负责人及一名合规风控负责人; (四) 有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行为记录,在金融监管、工商、税务等行政机关以及商业银行、自律管理等机构无不良诚信记录。股权投资管理机构、创业投资管理机构等符合登记条件的,应当向基金业协会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私募债券发行的统一条件 1。净资产方面:无明确要求。 2。盈利能力方面:鉴于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对盈利规模、是否连续盈利等方面无明确要求。 3。偿债能力方面:对资产负债率等指标无明确要求,按照公司债券上市要求,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5%为佳。
4。现金流方面:无明确要求,根据公司债的要求,经营活动现金流为正且保持良好水平。 5。预计中小企业私募债应符合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的一般性规定,如: (1)存续满两年。 (2)生产经营规范,内控完善。 (3)企业两年内无违法违规、无债务违约行为等。
6。鼓励中小企业采用第三方担保或设定财产抵/质押担保。上交所表示,对于有较强增信措施的私募债券,试点期间优先接受备案。 二、中小企业私募债的发行具体条件 上海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试点办法》第九条: 在本所备案的私募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发行人是中国境内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二)发行利率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3倍; (三)期限在一年(含)以上; (四)本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指引(试行)》第六条: 试点期间,在本所备案的私募债券除符合《试点办法》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发行人不属于房地产企业和金融企业; (二)发行人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或省级政府有关部门已与本所签订合作备忘录; (三)期限在3年以下; (四)发行人对还本付息的资金安排有明确方案。
深圳交易所:试点期间,私募债券发行人范围仅限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未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中小微型企业,但暂不包括房地产企业和金融企业。 第九条在本所备案的私募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发行人是中国境内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二)发行利率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3 倍; (三)期限在一年(含)以上; (四)本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试点业务指南》 在本所备案的私募债券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第二章第一条 (一)发行人是中国境内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二)发行利率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三倍; (三)期限在一年(含)以上; (四)本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各家证券公司会在此基础上面对行业、财务情况等进行更加细化的规定)。
答:发起设立基金是指基金管理公司为基金批准成立前所做的一切准备工作,包括基金品种的设计、签署基金成立的有关法律文件、提交申请设立基金的主要文件及申请的审核与批准。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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