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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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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吗?

当事人对伸裁裁决不服,都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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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01-03 21:27:04
  •   严某是一家外资企业的员工,因为企业的资金周转出现困难,员工的工 资无法按月结清。严某于是申请了劳动仲裁。仲裁庭依法:审理后,裁决外资 企业在一周内向严某支付拖欠工资3000元。双方收到裁决书2个月后,该外 资企业一直未向严某支付拖欠工资,严某于是向当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仲裁裁决分为终局裁决和非终局裁决两类。对 这两类裁决是否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问题,《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作出了不同的规定。(1) 对终局裁决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问题。目前,由于我国劳动争议 “一裁二审”的解决机制,从而导致劳动争议解决周期长、成本高。
      在劳动争议案件中,很多用人单位存在大量的滥用诉讼权利的不当行为,即用人单 位明知败诉也要提起诉讼或者提起上诉,恶意拖延时间。因此,一般的劳动 争议案件处理程序往往需要经过“马拉松”式的诉讼。即使劳动者最后打赢了官司,却已付出了不少时间、精力、金钱成本,付出的代价非常巨大,甚 至得不偿失。
      最后导致部分劳动者不敢轻易维权,有些甚至放弃了维权。为 解决这一问题,《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在“一裁终局”上作出了重大的突破,规定部分关系劳动者切身利益的重要劳动争议可以实行一裁终局。《劳 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 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 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 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仲裁庭对于这两类劳动争议所作出的终局裁决,《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规定了不同的诉讼救济途径:劳动者可以直接提起诉讼,用人单位不能直接提起诉讼。对于劳动者,考虑到在保障双方当事人救济权利的前提下,需要使劳动 者行使救济权利更方便,对其保障更充分。
      为使劳动者不丧失对一裁终局劳动争议的诉讼救济权利,《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朋确规定,劳 动者若对一裁终局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 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对于用人单位,为防止其恶意诉讼,法律规定只有在其有证据证明存在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法定情形才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裁决。
      这些法定情形包括:一是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二是劳动争议 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三是违反法定程序的;四是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是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是仲裁员在仲 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这六种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 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 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法定情形,或者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已经超过了三十日,则用人单位不能申请撤销裁决, 即使申请了也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2) 对非终局裁决不服,向人民法皖起诉问题。对非终局裁决不服的,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可以在法定期限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规定:“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 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 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向人民法院起诉必须在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超出这个期限的褢裁决发生法 律效力。当事人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 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本案中,裁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因此法院支持了严某的请求。
      

    黄***

    2017-01-03 21:2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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