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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离职,但领导不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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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离职,但领导不签字

我是一名车间生产统计,由于直接领导总是刁难我,给我使坏,我无法再继续跟随他工作,我在8月15号提出辞职申请,但是部门领导至今不签字。因其他部门缺人,我便在9月15号申请调岗位,但部门领导仍不签字。我现在实在无法忍受现任领导我想辞职,但是部门领导不签字,人事经理非要让我等到他们招到合适接替我的人才能走,我现在不知道该怎做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想离职,不想继续受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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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2018-01-09 10:37:03
  • 可以向劳动局提出申诉,毕竟按照劳动法,提出辞职申请需要提前一个月,现在你已经按照劳动法去做,只是公司的刁难而未能实现,可以直接向劳动局提出。一切按照劳动法去办,没有谁敢贸贸然因为某个人而上整改黑名单的

    潘***

    2018-01-09 10:37:03

  • 2018-01-09 09:37:03
  • 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你只要提前三十天提交书面辞职申请,不管单位同不同意,三十天后你就可以走人。单位必须把你应得的报酬给你。不用什么签字。

    t***

    2018-01-09 09:37:03

  • 2018-01-09 09:37:03
  •   去劳动仲裁委员会寻求帮助是最好的办法,如果你们没签劳动合同,你递上辞职申请就可以不去上班了。有的话你要根据劳动合同的规定来执行吧,最好去劳动仲裁委寻求帮助
    未经用人单位同意不履行劳动合同的上班的,属于旷工!
      劳动者应当提前三十天递交书面报告,三十天后可以依法离职;当用人单位不同意劳动者离职时,劳动者可以将离职报告邮递到用人单位,三十天后离职属于依法离职。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你***

    2018-01-09 09:37:03

  • 2018-01-09 08:37:03
  • 这个需要跟领导耐心解释,给出合理理由

    Q***

    2018-01-09 08:37:03

  • 2018-01-09 08:37:03
  • 合同是否到期,如果合同到期是可以离职的

    粉***

    2018-01-09 08:37:03

  • 2018-01-09 08:37:03
  • 如果合同到期直接走人,没到期的话去仲裁吧

    不***

    2018-01-09 08:37:03

  • 2018-01-09 08:37:03
  • 你可以走,或者你把工资开到手后,不去上班

    w***

    2018-01-09 08:37:03

  • 2018-01-09 04:37:03
  • 先找个工作直接走人

    男***

    2018-01-09 04:37:03

  • 2018-01-09 04:37:03
  •   (1)只要你提前三十天通知这行了,当然这里你可以ESM的形式寄送到公司,以证明自己已经提前三十天通知。  (2)其实别的用人单位怕在接收你时,你没有解除原来的劳动合同关系,那么别的用人单位刚承担民事责任的。对此你也可以在ESM后,用此证明到监察大队反映用人单位不给离职证明,也扣压劳动者的材料,让监察大队通过协议的方式来解决(当然可以劳动仲裁但需要时间)。
      这时你可以完全到别的单位工作。  (3)对于违约金的问题,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只有在两种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A、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B、在竞业限制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除以上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或者以赔偿金、违约赔偿金、违约责任金等其他名义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
        所以如果劳动合同条款违反了上述规定,一律无效。这样你就可以大胆的ESM后,去别的用人单位工作了。

    爱***

    2018-01-09 04:37:03

  • 2018-01-09 03:37:03
  • 说明你很有价值,找领导谈谈你的条件

    幸***

    2018-01-09 03:3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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