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侵犯人权?
该你享受的权力没有给你享受,就是侵犯人权!如,不让你参加选举;在争执中不让你申辩,主观的给你下定论;再有;强制加班;不给你缴存法律规定的各项保险(生育,失业,养老、工伤、医疗);强迫你做你不原意做的事;无正当理由阻止你回自己家,可强占你的住房等等。
就是合法的事不让你干,
两人交通事故相撞,无理者有人而胜出,有理者无人却败诉。同样是求职、参军、提干等等,有关系就可以挤掉你,甚至事情已成定局了,也照样把你压下...... 一句话就是无法律约束,强加与你,两个人格平等得人,得到的却是不平等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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